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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浈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的通知

2019-08-01 10:43:28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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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浈府办〔2019〕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浈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916824)。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浈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2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未来3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一、规划时间

2018年-2020年。

二、规划范围

浈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

三、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所,其中小学24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教学点16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4823人,其中初中生8469人、小学生26354人。农村寄宿制学校5所,农村寄宿中小学生共1090人。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狠抓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取得的较大的成效,并于2015年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为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在2018-2020年期间,我区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四、总体目标

从2018-2020年,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生活条件的标准化建设。2018年改造完成3所学校,2019年改造完成2所学校,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任务,按标准建好配齐生活卫生设施,整体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基本满足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寄宿需求。逐步吸引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学生到城镇寄宿制学校就读,使之能够享受公平且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五、主要任务

(一)2018年建设任务

1.花坪镇

花坪实验学校:改造学生宿舍及附属工程,购置生活设施及医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场室设备。

2.犁市镇

犁市镇中心小学:教学功能室改造,购置学生储物柜、热水器和饮水设施等生活设施设备。

犁市镇梅村小学:动工新建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改造学生宿舍楼,购置床、储物柜等生活设施。

犁市大为中学:改造宿舍楼及卫生间,安装供水系统、饮水机等,购置生活设施及消防设施,购置功能场室设备。

3.乐园镇

浈江中学:女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购置生活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二)2019年建设任务

1.犁市镇

犁市镇梅村小学:新建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

2.乐园镇

浈江中学:男生宿舍改造,扩建学生食堂饭堂及附属工程。

六、工作措施

(一)加快学校建设。按照已审定的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改造,明确年度建设和改造目标、合理安排进度,明确资金安排、推进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如期推进各项任务,把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配齐配强教职工。为寄宿制学校选拔任用事业心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校长,调配具有强烈责任心的教师到寄宿制学校任教,调整分配学校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向寄宿制学校倾斜,根据寄宿制学校教学、管理实际需要,及时为寄宿制学校招聘补充合格教师,大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保障所有班级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探索调整富余教师岗位、利用社会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制定完善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学校安全管理、生活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校舍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有序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检査、管理和指导,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学校周边及校园安全、卫生大排査。要完善寄宿制学校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寄宿制学校吸引力。

(四)保障就学安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寄宿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服务问题,认真落实《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通过发展农村客运及增设农村客运站点、增加班次、缩短发车间隔等方式,为学生就学提供基本交通保障。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校车公司进行运营,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加强校车运行管理,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就学交通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列入区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区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做好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进程。

(二)加强经费保障统筹使用好推进教育现代化省级奖补资金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等各类校舍和基础条件改善资金,统筹各级财政教育经费,将符合条件的学校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按进度实施。完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资助政策。完善学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并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规划落实、项目建设进展、项目质量、资金到位与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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