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8-2019年)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浈江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一、浈江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8-2019年)
(一)方案出台背景
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浈江实际,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为目标,用好油价补贴调整资金,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逐步完善渔业资源保护、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深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创渔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文件依据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和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韶农〔2019〕106号)文件。
(三)浈江区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8-2019年)具体实施项目
在确保完成渔船油补发放、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任务前提下,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渔民培训、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修复、休禁渔补贴、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合实际情况,调剂使用。项目包含:(一)确保2018年度渔船油补发放;(二)支持减船转产。(三)支持渔船更新改造。(四)支持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五)支持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修复。(六)支持渔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七)支持渔业安全装备建设。(八)支持开展渔业生产秩序整治行动。(九)支持开展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十)支持水产养殖业发展。
(四)实施方案的成效目标
通过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实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用油量脱钩,
健全渔业支撑保障体系,降低我区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使我区国内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进一步减少,捕捞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业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区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负责本辖区渔船油价补贴、休禁渔补助申报管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衔接配套,确保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稳步推进。
2、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突出政策导向,对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和项目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赢得渔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及时、主动指导渔业企业、渔民和其他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和省级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基建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监督检查。区财政和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加强工作督导,强化目标考核,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项目的申报、立项、补助发放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宣传告知,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