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新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采购的询价公告

2026-03-16 15:54: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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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落实政府免费为新设立企业刻制首套印章政策,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印章刻制服务供应商,为浈江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印章刻制市场主体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供应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

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止。

项目服务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黄金村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1栋浈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采购内容与标准

(一)项目内容:每套印章共4枚,分别是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二)印章材质要求:采用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成材质,耐用、防伪、便于使用。

(三)印章文字要求: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
    (四)印章质量要求:印章质量标准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具体要求如下:

1.印章的外观:整洁、光滑,无裂痕,无明显划痕。

2.印章的章面: 章面平整,文字、图形、数字大小匀称,排列整齐,字体规范。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等的要求,在接收到企业数据后完成四枚印章的刻制及备案工作,并于1小时内将印章送到浈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企业开办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标公司领取印章,或免费邮寄给企业开办申请人(当天邮寄,次日送达)。

2.需接受采购单位安排在项目服务地点浈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配置1-2名工作人员,为新设立企业办理印章刻制提供即来即办的顺畅通道。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必须服从浈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遵守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协助浈江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服务事项,服从工作安排。

3.为保证刻章效率,供应商应在服务窗口配备提供印章刻制必要的机器设备,并确保有足够的备用设备及技术人员,以防正常工作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工作效率,并应根据浈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及采购单位的统一安排,配合开展企业开办各事项流程优化等工作。供应商在服务活动中须按有关规定办妥审批等相关手续,免费印章窗口只提供印章服务,不得超范围并收取其他营业费用。

4.为保障企业印章刻制备案 1 小时内完成,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预警机制和管理系统,供应商的预警机制和管理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并提示有关刻章流程情况。

5.供应商应确保具备开通匹配与窗口相对应的 UKEY 数量;并具有满足 1 名或以上人员提供的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与支持。

(六)报价要求及支付方式

1.每套印章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 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实际结算金额=一套印章中标价格×实际采购数量。
    3.刻章费用按每套计件、年度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对申请免费刻章的新设立企业分别按其办理的业务进行记录,印章刻制服务的相关凭证(发票及明细)交至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

4.验收要求。除询价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供应商应为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章刻制”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特种行业许可证、印章备案资质等证明

(6)服务方案与质量保障措施

(7)其他业绩或优势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未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密封的;

(2)不具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评审方式

此次询价将由区市场监管局项目询价评审小组对服务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服务、信誉、派驻保障等各方面依据《浈江区新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询价评审表》评审内容,遵循性价比最优原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结果,经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讨论后确定供应商。

五、询价材料接收  

(一)询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7:30前。  
    (二)询价材料接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三)询价材料应密封,在密封处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询价材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布

1.根据评分结果,经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询价结果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告知。

3.确定中选服务供应商并公示结束后,我局将通知供应商签订合同。

4.供应商报价资料将入档封存,概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文姬、廖丽娟    联系电话:0751-8873906、0751-8892000   

附件:《浈江区新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询价评审表》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