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采购食品快速检测试剂的公告询价函

2024-04-23 16:51: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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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试剂生产商:

为了保证2024年浈江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我局拟采购壹批快检试剂,欢迎各食品快检试剂生产商参加询价。与本次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浈江区食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具体种类、数量详见附件1。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220000元,最高限价为22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为了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导致试剂质量隐患,报价严重不符合市场价格规律的供应商须额外审查或扣除一定分数。

三、项目报价和询价方式

(一)项目报价

1、针对项目附件1所列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进行报价。

2、报价仅为签订合同的参考,并非签订合同的最终因素。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3、本局提出发货需求后,应十日内发货。发货时原则上同一个品种发同一批次产品,便于收货时验

收,验收结果不通过的,需无条件更换另外批次。

(二)询价方式

此次询价将由区市场监管局项目询价评分小组参考《浈江区食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综合评分表》评价内容给予评分,其中涵盖项目服务部分、技术部分、业绩部分、价格部分等四部分内容,询价评分小组将根据询价单位提供的询价证明材料,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和评分,并根据各公司综合得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优先推荐),最高分者确定为此次项目的试剂供应商。

四、参与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1、参与询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询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为确保所采购的试剂质量保障及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服务,优先考虑全部产品为同一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提供的非同一企业生产的产品,应购自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的具有良好口碑的大型的企业所生产的试剂。须配套对应试剂和批次的耗材,耗材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产品。

五、资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资料报送要求

1、参与询价单位报价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企业获得技术相关认证与荣誉、获得食品快检产品相关发明专利、食品快检试剂产品合格证明、报价单、《浈江区食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2)上相关评分内容等证明材料以及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试剂供应商须获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和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2、询价材料应密封,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处标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询价材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拟参加询价的公司对其所提交的本询价公告所列需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取消询价资格。

(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

2、资料报送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收件人: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4、联系人及电话: 郭  亮 0751-8912811

邓慧霞 0751-8873906          

六、结果通知和合同签订

(一)结果通知

1、根据《浈江区食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确定试剂供应商,如最高分者放弃,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次高分中选,以此类推。

2、询价结果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告知。

3、确定中选公司并公示结束后,我局将通知公司签订合同。

4、参与询价单位项目报价资料将入档封存,概不退还。

(二)合同签订

1.公司从收到询价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项目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附件1:《浈江区市场监管局拟采购食品快速检测快检计划表》

附件2:《浈江区食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综合评分表》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