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公示名单
2017-11-10 11:39:44
来源: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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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浈江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奖励对象本人申请、村 (居)委会和街道初审,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初步确定曾明等641人符合奖励的条件,现予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监督。
公示期为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打电话、写信、直接举报等渠道向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1-8872953、0751-8875193)。
附:浈江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公示名单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