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关于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关于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修订了《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关于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相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2021年3月5日,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印发《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关于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韶浈公规〔2021〕1号),该文件实施五年来,在规范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大货车通行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周边市民和运输企业的普遍认可。
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浈江工业园区面积不断扩大,大货车通行需求也随之增加,原通告部分条款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工作。为持续巩固交通管理成效,结合我区交通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需要,我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本《通告》。
二、目标任务
(一)筑牢交通安全防线。降低大货车在学校周边、居民密集区、工业园区等人员流动集中区域的通行频率,规避大货车体积大、盲区多的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管控大货车通行带来的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推动园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市民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规范通行管理秩序。明确大货车通行的具体规则、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让货车驾驶人、运输企业清晰知晓权利与义务,同时为执法部门提供明确依据,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解决的问题
(一)破解交通拥堵难题。针对部分大货车在早晚出行高峰、午间通行平峰等关键时段扎堆通行,导致该路段交通拥堵加剧,影响市民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等日常出行的问题,进一步细化限禁行措施,强化管控力度。
(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大货车因车身庞大、视觉盲区广、制动距离长,在人员密集路段通行时,易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通告》通过严格限制大货车在该道路和时段的通行,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
(三)整治道路污染问题。部分大货车存在超载运输、未规范覆盖篷布等行为,导致货物遗洒飘散,不仅污染路面环境,还易引发后车打滑、避让等安全事故。《通告》进一步明确载物要求和管控措施,有效遏制此类问题。
(四)填补政策管理空白。原政策到期后,大货车通行管理缺乏明确的依据支撑。《通告》的修订出台,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完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四、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
(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
(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
五、主要内容解读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关于加强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送审稿)》共六部分内容,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禁行的车辆,法律上对大货车、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的界定
本《通告》所指“大货车”,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车长≥6000mm(约6米),二是总质量≥4500kg(约4.5吨),且需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具体包括两类:
1.中、重型载货汽车:主要用于载运各类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
2.中、重型专用(项)作业车:装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专门用于工程建设、卫生医疗等专项作业的汽车。
其中,中型货车总质量为4.5吨≤总质量<12吨,重型货车总质量≥12吨(低速货车除外)。
(二)限禁行路段及时间
限制大货车在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通行。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只允许每天 22:00—次日 6:00,在该道路通行。严格限制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重型运输车(含混凝土、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禁止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 7:00—9:00、11:30—12:30、13:30—14:30、17:00—19:30 通行。
(三)特种用途大货车的通行规定
警用、抢险、消防、救护等特种用途大货车在执行任务时不受本通告限制。
(四)限行的路段
共2点,明确限行的路段和绕行的路段。
(五)完善配套交通设施和法律依据、承担的法律后果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同步完善配套交通标志。
2.对违规进入X796线比亚迪主门南侧道路限制区域道路行驶的大货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拒绝、阻碍执勤民警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六、政策解读途径
《通告》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将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刊登该规范性文件及本政策解读,同时通过“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以及本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相关内容。市民群众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咨询电话(0751-8469939或0751-8469932)进行咨询。
七、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本《通告》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