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韶关市金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26-07-24 11:25: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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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韶浈民罚决(2026)4号

处罚事由

存在未依规落实入院评估制度接收2名精神障碍患者。收住患有精神障碍的老年人,未按照法规要求开展入院评估,入院评估档案缺失、内容空白的违法行为,且经责令整改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经责令改正后未及时改正,对服务对象造成一定损害的”。

(法人)名称

韶关市金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0MA544UL82P

处罚结果

1.罚款:10000元;2.其他:责令于2026年7月1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15日

处罚机关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