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40069555880/2026-00002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26
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6-01-14

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2026-01-14  浏览次数:-






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文 本







韶关市人民政府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 6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 9

第四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3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13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4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 16

第五章 营造特色精致的农业空间 18

第一节 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18

第二节 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20

第三节 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生活空间 21

第四节 支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23

第五节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25

第六章 塑造山水秀美的生态空间 27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27

第二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28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0

第七章 打造集聚高效的城镇空间 31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布局 31

第二节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33

第三节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 35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36

第八章 建设幸福宜居美丽的中心城区 40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优化 40

第二节 居住片区与住房保障 43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44

第四节 蓝绿开敞空间 47

第五节 城市道路交通 48

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50

第七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 51

第八节 城市更新 55

第九节 地下空间利用 56

第十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 57

第十一节 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60

第十二节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与管控 62

第九章 彰显岭南名郡的山水文化魅力 63

第一节 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 63

第二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65

第十章 建设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网络 69

第十一章 健全绿色安全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73

第一节 构建低碳智慧的基础设施体系 73

第二节 构建安全韧性的防灾减灾体系 76

第十二章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81

第十三章 实施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85

第一节 开展生态修复 85

第二节 实施国土综合整治 88

第三节 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89

第十四章 支撑区域协同发展 91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95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95

第二节 规划实施传导体系 96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101

第四节 近期行动与重大项目保障 102

第五节 完善配套政策保障 103



前  言

韶关,古称韶州,北接湖南、东邻江西,有“唇齿江湘、咽喉交广,据五岭之口,当百粤之冲”之称,历来是中原与岭南经济文化交流的枢纽、粤北地区的政治中心和兵家必争之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决策部署,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产业有序转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战略要求,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资源要素配置、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协调发展等作出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规划》是全市“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空间蓝图;是统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



第一章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对韶关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为实施对接融入“双区”1、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提供空间保障,支撑韶关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及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7.《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1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2.《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15.《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手册(试行)》(2022年)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等

   3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围绕广东省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主动对接融入和支持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韶关生态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各类资源与要素配置,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4规划原则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约束,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自然资源价值化,探索实践“两山”2转化新路径,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区域协同、全域统筹。从区域视角谋划城市功能定位,加强生态共保、环境共治、设施共享、产业共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能力。加强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促进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积极腾挪盘活存量用地,有序推动更新改造。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打造便利共享、活力多元的宜居社区生活圈,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充分认识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延续文脉,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因地制宜,体现城的繁荣、镇的舒适、村的恬淡,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5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20年,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6规划范围

本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韶关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国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浈江区的东河街道、车站街道、风采街道、新韶镇、乐园镇、十里亭镇、犁市镇,武江区的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联镇、西河镇、龙归镇,曲江区的松山街道、马坝镇、大塘镇、白土镇,共6个街道10个镇,总面积1368.97平方公里。

   7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自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后生效,由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经评估确需调整等情形,需按国土空间规划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8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韶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章 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

   9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耕地保护成效显著。韶关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积极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2020年韶关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751.74平方公里(262.76万亩),完成了《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中1741平方公里(261.15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森林生态修复、水环境修复、矿山生态治理等工程,全市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2020年全域森林蓄积量96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4.43%,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保护格局整体形成。生态系统修复成效显著,被列为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探索出生态修复“韶关经验”,进一步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河湖水面率、地下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等多项指标控制较好。

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优良。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和城市绿道建设,以“绣花”功夫推动老城区改造提质,先后建成韶州公园、芙蓉山拾贝湖公园等项目,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建设逐步推进。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6.78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达356天,空气质量良好,宜居指数较高。

   10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

耕地质量有待提高。现状耕地不足以完成原耕地保护任务,现状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足以完成原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农田分布碎片化,农用地整治压力大,耕地质量欠佳,高等地较少,存在部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问题。

生态保护任务重。型水电工程分散,易引发生态环境问题,部分河段污染指数有上升趋势,水环境污染监管与控制难度大。部分区域地处粤北高寒石灰岩山区,再加上海拔较高、冬季气温低,石漠化现象较为突出,土地石漠化面积约310.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石漠化面积的52%

自然灾害风险依然存在。自然灾害分布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和不均匀性。全市西部、北部山高坡陡,市区、南部地区地势低洼,为河流汇聚地区,使得西部、北部山区降雨径流短时间汇入,易引发洪涝灾害,水患安全威胁大。矿山开采对土地资源和植被资源造成破坏,亟待整治修复。

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韶关市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在局部强降雨的作用下,容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导致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呈现上升趋势。全市崩塌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南雄、仁化等地,滑坡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乐昌、乳源等地,泥石流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翁源、新丰、乐昌、南雄等地,地面塌陷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仁化、乐昌等地,地面沉降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仁化等地。

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较低,2020年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1.61亿元/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利用粗放,2020年全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6平方米,其中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43平方米,人均村庄建设用地31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短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覆盖水平有待提高,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为44.02%,市区级医院2公里覆盖率为32.09%,社区小学步行10分钟覆盖率为31.83%,尚未有符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标准的片区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

   11目标愿景

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水平稳步提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得以有效实施,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有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成效初步显现,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和商贸物流集散功能进一步提升,初步建设成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区域中心城市。

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社会全面对接融入“双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有效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形成,粤北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铁路、航道、机场为主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形成“三屏维育、两核示范、两轴融湾、三区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北部生态发展区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2050年,全面建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繁荣、美丽的高品质生态名城,实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的全面提升。

   12城市性质

韶关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粤北门户枢纽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北部生态发展区区域中心城市。

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握韶关作为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和国家第二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政策优势,坚持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立低能耗的生产体系、适度化的生活体系、可循环的资源体系,促进城市和产业双转型升级,率先实现国家资源型和老工业城市的绿色转型发展。

粤北门户枢纽城市。落实新发展格局等国家战略部署,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提升丹霞机场枢纽功能,推进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完善空铁水陆综合交通体系,把韶关打造成为粤北门户枢纽城市。

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立足韶关生态环境优越和旅游文化资源丰富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产业。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把韶关打造成为山水生态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

北部生态发展区区域中心城市。发挥韶关经济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资源禀赋特的优势,通过交通枢纽提升、产业合作共建、生态优势转化等,广泛吸引和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城市位势,全面增强发展能级。

   13城市规模

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建立以中心城区、县城为主要载体的人口分布格局。规划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不超过310万人,城镇化水平72%;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10万人,统筹考虑短期停留人口对城市设施需求,按照城市实际服务管理人130万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持续推进存量空间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逐步引导土地利用方式从增量扩张向增量与存量并重转变。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规划至2035年,市域和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分别为120平方米/人、115平方米/人。

   14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生态优先、筑牢屏障。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控由生物迁徙廊道、碧道、绿道构成的生态廊道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全力建立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推动南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空间路径,全力发掘森林旅游、康养、科普、研学和生态的综合价值,打造绿美广东的韶关样板。

融湾赋能、区域协同。立足广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主动对接融入和支持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有序转移,加快产业平台建设,共育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打造成为“双区”对接内陆腹地的中心城市。依托生态资源禀赋,“据点式”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工业产业平台,着力建设以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为主体的生态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环境友好型产业。

强心育极、城乡融合。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中心城区能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和纽带作用,推进城镇集聚开发。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建设精美农村、发展精致农业、培养精勤农民,协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引导增量建设用地资源向优势地区集中布局,推动生态和乡村地区以“点状开发”促进用地精准投放,分区分类推动存量用地盘活。

幸福宜居、魅力提升。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城乡社区生活圈,加强“一老一小”托育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完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塑造厚植自然山水本底、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高品质城乡风貌。


第四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15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耕地保护目标,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2.89平方公里(231.43万亩)。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2035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17.70平方公里(212.66万亩)。

   16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35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827.12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

   17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将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心城区、重点平台、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203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6.70平方公里以内。

专栏4-1三线”管控基本要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耕地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3)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4)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5)因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等,确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出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通过将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

2.永久基本农田

1)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2)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3)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依规补划到位。

生态保护红线

1.规范管控有限人为活动

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3)符合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2.规范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审批

1)生态保护红线内,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仅允许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批准,且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

城镇开发边界

1.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工业用地控制线等协同管控。

2.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8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要求,将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翁源县、新丰县划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将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划入省级城市化地区。

   19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三区三线”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为基础,衔接广东省“一核两极多支点、一链两屏多廊道”的网络对流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规划形成“三屏维育、两核示范、两轴融湾、三区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三屏维育:青云山生态屏障、滑石山生态屏障,以及由大庾岭、蔚岭、瑶山、大东山构成的北部生态屏障。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价值、景观价值、文化价值,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两核示范: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两个生态核心。积极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具有全球意义的野生动植物基因库,稳步推进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构建具有世界代表性的自然遗产保护地。

两轴融湾:深莞韶协作发展轴和广清韶协作发展轴。依托武深高速、南韶高速、京港澳高速、韶新高速等重要交通通道,串联南雄—始兴—仁化—中心城区—翁源—新丰等城镇,加强与广州、东莞和深圳的城市合作,打造深莞韶协作发展轴;串联乐昌—乳源—中心城区等城镇,加强与清远、广州、佛山、中山和珠海的城市合作,打造广清韶协作发展轴。通过两条发展轴推进韶关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促进全市产业和人口等各类发展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三区共生:生态融合发展区、核心发展区、融湾发展区三大片区。生态融合发展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积极探索两山理论价值转化的空间路径,逐步引导零散村庄、宅基地空置率较高的自然村进行拆旧复垦;核心发展区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发展,全面提升人口、产业承载能力,推进增量用地集中向重大平台、重点片区集中投放;融湾发展区实行用地与产业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资源投向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

   20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在市域层面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6类国土空间一级规划分区,加强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生态保护区原则上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生态控制区内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对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农田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进行严格管控,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城镇发展区内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乡村发展区重点开展农村居民点、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农村生产生活配套及必要的民生保障设施建设,严禁集中连片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实施空间管控与开采利用。

   21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优先保护农业和生态用地。优先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重点保障粮食、蔬菜等基本生产,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结合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园地向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布局。严格保护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禁止过度人为活动,合理配置林地资源。积极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禁止侵占河流水系与自然湿地,提高湿地生态修复水平。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产业平台、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促进建设用地集中高效配置。统筹全域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用地布局,建立低效建设用地退出和腾挪机制,引导建设用地资源集中布局。统筹考虑军事设施发展需求,铁路、公路、机场等区域交通设施、电力油气和网络通信等布局选线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需要,书面征求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意见。




第五章 营造特色精致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22优化现代农业空间格局

依托自然地理条件与农业比较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规划形成“一心七核四区”的现代农业空间格局。

一心为粤北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在中心城区建设以现代农业科技研发转化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品牌营销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粤北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实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提升科技支撑韶关农业产业发展能力,促进特色绿色食品加工链条向精品化、精深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七核为乐昌、仁化、始兴、南雄、乳源、翁源、新丰等7个县(市)次级服务中心。发挥韶关连通大湾区与湘南、赣南等农业主产区的交通区位优势,在次级服务中心建设立足粤北、辐射大湾区和粤湘赣、联通全国的高端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延伸粤北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满足各县(市)的服务需求。

四区为中部都市农业区、北部高效农业区、西部生态农业区、南部精细农业区四大农业发展区。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

——中部都市农业区以服务城市发展为主要目的,为城市提供粮食、蔬菜、水产品、水果、花卉等生鲜农产品及休闲农业产品,主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产业类型,以多功能复合业态为发展方向,包括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科普、教育等业态。

——北部高效农业区以打造水稻产业带、水果产业带、水产产业带、南药产业园等方式,主要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高科农业等产业类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西部生态农业区以协调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为主要目的,主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林下农业、复合农业等产业类型。

——南部精细农业区通过做大做强翁源兰花产业园、优质水果产业带、优质蔬菜产业带、优质中药材产业带等方式,主要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高科农业等产业类型,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粮食产品、特色农产品和休闲农产品。

专栏5-1 农业发展区

1.中部都市农业区

浈江区新韶镇、十里亭镇、犁市镇、花坪镇,武江区龙归镇、重阳镇,曲江区松山街道、马坝镇、大塘镇、白土镇。

2.北部高效农业区

乐昌市乐城街道、北乡镇、廊田镇、长来镇,南雄市雄州街道、乌迳镇、界址镇、坪田镇、黄坑镇、邓坊镇、油山镇、江头镇、湖口镇、珠玑镇、主田镇、古市镇、全安镇,仁化县丹霞街道、石塘镇、董塘镇、大桥镇、周田镇,始兴县太平镇、马市镇、顿岗镇、城南镇、沈所镇。

3.西部生态农业区

乐昌市九峰镇、梅花镇、三溪镇、坪石镇、黄圃镇、五山镇、两江镇、沙坪镇、云岩镇、秀水镇、大源镇、庆云镇、白石镇,南雄市百顺镇、澜河镇、帽子峰镇,武江区江湾镇,曲江区罗坑镇,仁化县闻韶镇、扶溪镇、长江镇、城口镇、红山镇、黄坑镇,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洛阳镇、大布镇、大桥镇、东坪镇、游溪镇、必背镇。

4.南部精细农业区

曲江区枫湾镇、小坑镇、沙溪镇、乌石镇、樟市镇,始兴县澄江镇、罗坝镇、司前镇、隘子镇、深渡水乡,翁源县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官渡镇、周陂镇、新江镇、铁龙镇,新丰县丰城街道、黄磜镇、马头镇、梅坑镇、沙田镇、遥田镇、回龙镇。

第二节 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23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立耕地整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机制,保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基本稳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积极拓宽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补充途径,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恢复耕地潜力调查评价成果,将相对连片、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地块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优先将耕地整备区内的地块逐步恢复为耕地,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

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的耕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质量较好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按一般耕地管理。

   24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逐步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期末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提质改造、垦造水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的有机结合,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耕地质量的提升。提升农田灌排等基础设施短板,创建南雄盆地大型灌区,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大力实施田、水、路、林、电配套建设,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引导优质农业资源向北部及南部平原区域集聚,打造精耕细作、高产高效的“吨粮田”。

   25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推动农田生态系统修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污染耕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修复。有序推进灾毁耕地修复,提升土壤耕作力,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将区域内重要河流两侧的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城市生态廊道、生态斑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耕地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提升耕地生态功能与价值,保护粤北传统特色农业与体现岭南历史文化的农业自然风貌,传承发扬岭南农耕文化。

第三节 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生活空间

   26分类引导乡村发展建设

根据村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文化特色和资源禀赋情况,叠合城镇开发边界、生态限制因素,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一般发展类五种类型,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各类型村庄具体数量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细化确定。

专栏5-2 村庄分类

集聚提升类,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或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发展潜力的村庄,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该类村庄重点引导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集聚发展,强化主导产业支撑,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城郊融合类,指城市近郊区、县城城关镇及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区位优势明显,是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区域。该类村庄重点承接城镇外溢功能,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能力,共享使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特色保护类,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该类村庄重点发挥历史文化、传统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等优势,强化田园景观、乡村景观风貌整体管控,促进乡村文旅发展。

搬迁撤并类,指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该类村庄原则上限制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有序开展“空心村”治理,因地制宜复垦复绿,采取多种迁建途径引导村民有序转移。

一般发展类,指继续保留,但目前看不准发展前景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再进行分类的村庄。该类村庄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逐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27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省际廊道新农村、南岭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建设,推动全市村庄逐级打造“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大力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和美乡村。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持续抓好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到203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统筹推进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合理布置方便村民使用、符合村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域乡土风貌特色的村庄公共服务中心,推动乡村社区生活圈建设,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28塑造乡村特色景观风貌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保护“记得住乡愁”的原生态乡村田园风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充分利用闲置地、废弃地等内部闲置土地建设公共绿地和文化广场。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要素,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统筹推进农房微改造,引导新建和修缮农房在建筑样式、风格、色调等与村居整体环境协调,体现文化特色和风土人情。因地制宜种植乡土树种,深入开展植绿活动,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持续提升“五边”“四旁”3绿化美化品质。

第四节 支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29构建特色精细农业产业体系

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基础,做大做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数字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和森林康养等新业态,规划形成以特色水果、优质水产为主导产业,茶叶、花卉为特色高端产业、休闲观光农业为新业态农业的精细农业产业体系。

   30加强农业发展平台建设

以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强镇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重点提升始兴县隘子镇、乐昌市廊田镇、乐昌市梅花镇等14个省级农业专业镇;重点建设翁源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乐昌市香芋产业园、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等1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专业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专栏5-3 省级农业专业镇

浈江区:犁市镇以以油茶为特色。

曲江区:马坝镇以马坝油粘米为特色,大塘镇以蔬菜为特色,枫湾镇以畜牧为特色,罗坑镇以罗坑茶为特色。

始兴县:城南镇以蔬菜为特色,隘子镇以香菇为特色,罗坝镇以蚕桑为特色。

翁源县:江尾镇以兰花为特色。

乐昌市:廊田镇以水稻现代农业为特色,梅花镇以绿色蔬菜为特色,九峰镇以水果(奈李、油桃)为特色。

南雄市:坪田镇以银杏为特色,古市镇以黄烟、小龙虾为特色。


专栏5-4 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翁源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兰花为主导产业,建设全国最大、品种最全、质量最高、最具特色的兰花生产基地、兰花创新研发中心、兰花交易集散中心和兰文化农旅融合发展区。

乐昌市香芋产业园发展现代化种植、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批发等功能。

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发展标准果园、加工电商、休闲农业等功能。

南雄市丝苗米产业园发展种植示范、农产品交易、仓储加工物流冷链等功能。

曲江区食用菌产业园以标准化种植、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工流通、品牌打造、文化休闲旅游、产业配套服务等为重点。

仁化县柑橘产业园以沙田柚、贡柑、砂糖桔等为主导产业。

乳源瑶族自治县蔬菜产业园发展蔬菜加工、农产品展销、冷链配送等功能。

始兴县杨梅产业园以杨梅、枇杷等为主导产业。

翁源县蚕桑产业园发展蚕桑种养、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科技创新与孵化、蚕桑文化休闲、文化体验等功能。

翁源县家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肉鸡育种研发、饲料生产、标准化养殖、产品精深加工、物流集散、品牌销售、示范推广和文化旅游等功能。

省科学院(韶关)食用菌产业园打造当地食用菌“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的全产业链。

新丰县茶叶产业园发展有机茶种植、有机茶加工、有机茶展销等功能。

浈江区油茶产业园发展生产、加工、流通、旅游、文化、研发、服务等功能。

生猪优势产区产业园(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翁源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生态集约养殖和科技创新功能,打造“生产+科技+加工+品牌营销”的全产业链。

第五节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31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以国家和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引领,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乡村空间“三提三化”4示范创建,实施农用地整备、乡村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通过补充耕地、垦造水田、耕地恢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工具,推动农用地集中整备,实现耕地质量有提升、数量有增加。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空间复合使用功能,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2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统筹布局

加强对乡村振兴建设用地统筹,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农服务、农民群众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实施点状供地。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一定比例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业农村发展。通过土地整治,将农村建设用地垦造为农用地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33探索支撑城乡融合发展的土地政策机制

积极鼓励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流转或退出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部或部分权益。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开发利用,使用权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规范入市。探索特定情况下利用林场闲置土地资源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等土地政策机制。



第六章 塑造山水秀美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34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依托自然山水形态,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衔接落实广东省“三屏五江多廊道”的生态格局,构建“三屏多廊、两核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山水秀美的生态空间。

三屏:青云山生态屏障、滑石山生态屏障,以及由大庾岭、蔚岭、瑶山、大东山构成的北部生态屏障。筑牢粤北生态屏障,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和江河源头区的保护。

多廊:北江干流生态廊道、武江生态廊道、浈江生态廊道、锦江生态廊道、江生态廊道、新丰江生态廊道、南水生态廊道等水系廊道。加强北江干流、武江、浈江、锦江、江、新丰江、南水等江河淡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打造以碧道为主体,绿道、古驿道为补充的廊道网络系统,联系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连接城乡郊空间和城市内部公园系统,实现生态空间的连通。

两核: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两个生态核心。全力建立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推动南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森林生态景观营造,深入开展丹霞地貌保护研究与利用,培育自然教育、科普研学、森林康养等新型生态文明产品,构建具有全球意义的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和具有国际代表性的丹霞地貌模式地和研究基地。

多节点:广东韶关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孔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江源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罗坑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华南虎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小流坑—青嶂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韶关曲江沙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等。

   35建设北江流域水系廊道

以生态安全格局为引领,综合实施河道清理、堤岸修复、环境整治,加强北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控,系统推进北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系生态廊道体系的建设,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构建绿色生态水网。维持河湖及江河岸线自然状态,优化岸边带生态系统结构,规范北江干流、武江、浈江、锦江江、新丰江、南水等重要水系生态廊道管控,打造具有生态涵养、景观游憩等复合功能的绿色生态廊道。

第二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36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规划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自然保护地共76个,包括23个自然保护区(含4个国家级),53个自然公园(含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相关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积极推进南岭国家公园设立,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以加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为基础,构建具有全球意义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基因库。

维护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将以丹霞地貌为基础的自然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核心资源分布最集中、科学价值最突出的区域确定为核心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在核心区外围划定一般控制区,在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健康、核心资源稳定、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前提下,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在一般控制区的边缘地带,依托南门、东南门、东北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和大中门建设入口社区,引导社区和乡村居民逐步搬迁至入口社区实现转型发展。稳步推进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推动丹霞地貌科学研究国际化,加强丹霞区系生态品牌研究,保护丹霞地貌地质资源,维护景观价值、文化价值与生物多样性价值,构建具有国际代表性的丹霞地貌模式地和研究基地。

   37实施生态空间分类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及国家重大项目。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全面保护生态红线外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岸线防护等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喀斯特地貌的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以及城市内外重要生态廊道等,提高生态空间的完整性与连通性。细化落实不同类别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的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共同推进生态空间的保护。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维育具有全球代表性的地带性森林植被带,保护修复全球同纬度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重点保护南岭国家公园中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强化中华水韭、南方红豆杉、伯乐树、莼菜、桫椤、金毛狗、仙湖苏铁、丹霞梧桐、半枫荷、喜树等国家重点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加强稳定性好、抗逆性强、吸收固定二氧化碳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的推广,提升森林群落质量。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清理,推动地带性森林植被带维育。

   39强化动物迁徙区和栖息地保护

维育陆地动物迁徙廊道和水生生物繁殖洄游水系廊道,开展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哺乳类、鱼类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救护、恢复与监测。加强中华穿山甲、鳄蜥、中华秋沙鸭、黄腹角雉、水鹿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迁徙廊道通道保护和修复,加强韶关市内珍稀濒危物种的监测和保护,并根据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和受威胁因素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推动野生动物廊道节点质量提升,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

第七章 打造集聚高效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布局

   40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

按照生态优先、适度集聚的“据点式”布局要求,推动韶关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规划构建“一主两副、四轴五特”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一主:一个主中心,即韶关中心城区;

两副:两个副中心,即乐昌城区、南雄城区;

四轴:四条城镇发展轴,即东部城镇发展主轴、西部城镇发展主轴、北部城镇发展次轴和东部城镇发展次轴;

五特:五个特色县城,即翁源城区、始兴城区、仁化城区、乳源城区、新丰城区。

   41优化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六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个中心城市(韶关中心城区)、2个副中心城市(乐昌城区、南雄城区)、5个县级中心城市、2个县级一般城市、25个重点镇、53个一般镇。

专栏7-1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1.中心城市(1个)

韶关中心城区。

2.副中心城市(2个)

乐昌城区(乐城街道—长来镇区)、南雄城区。

3.县级中心城市(5个)

仁化城区、始兴城区(太平街道—城南镇区)、翁源城区、新丰城区、乳源城区。

4.县级一般城市(2个)

乐昌坪石镇区、南雄乌迳镇区。

5.重点镇(25个)

浈江区花坪镇区,曲江区沙溪、乌石、樟市等镇区,乐昌市九峰、廊田、梅花、黄圃等镇区,南雄市珠玑、黄坑、湖口等镇区,仁化县长江、董塘、周田等镇区,始兴县马市、顿岗等镇区,翁源县坝仔、江尾、官渡、翁城、新江等镇区,新丰县马头、回龙等镇区,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大桥等镇区。

6.一般镇(53个)

武江区江湾、重阳等镇区,曲江区枫湾、小坑、罗坑等镇区,乐昌市北乡、三溪、五山、两江、沙坪、云岩、秀水、大源、庆云、白石等镇区,南雄市界址、坪田、邓坊、油山、南亩、水口、江头、主田、古市、全安、百顺、澜河、帽子峰等镇区,仁化县闻韶、扶溪、城口、红山、石塘、大桥、黄坑等镇区,始兴县澄江、罗坝、司前、隘子、沈所、深渡水等镇区,翁源县周陂、铁龙等镇区,新丰县黄、梅坑、沙田、遥田等镇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洛阳、大布、东坪、游溪、必背等镇区。

   42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规划形成1100300万人Ⅱ型大城市,22050万Ⅰ型小城市、41020万Ⅱ型小城市,1510万人小城市,1015万人小城镇,701万人以内的小城镇。

专栏7-2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100300万人Ⅱ型大城市(1个):韶关中心城区。

2050万Ⅰ型小城市(2个):乐昌城区(乐城街道—长来镇区)、南雄城区。

1020万Ⅱ型小城市(4个):始兴城区、翁源城区、新丰城区、乳源城区。

510万人小城市(1个):仁化城区。

15万人小城镇(10个):乐昌市坪石、梅花、廊田镇区,南雄市乌迳、珠玑镇区,曲江区沙溪镇区,仁化县董塘镇区,翁源县官渡、翁城等镇区,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区。

1万人以内的小城镇(70个):武江区江湾、重阳等镇区,浈江区花坪镇区,曲江区枫湾、小坑、乌石、樟市、罗坑等镇区,乐昌市北乡、九峰、三溪、黄圃、五山、两江、沙坪、云岩、秀水、大源、庆云、白石等镇区,南雄市界址、坪田、黄坑、邓坊、油山、南亩、水口、江头、湖口、主田、古市、全安、百顺、澜河、帽子峰等镇区,仁化县闻韶、扶溪、长江、城口、红山、石塘、大桥、周田、黄坑等镇区,始兴县马市、澄江、顿岗、罗坝、司前、隘子、沈所、深渡水等镇区,翁源县坝仔、江尾、周陂、新江、铁龙等镇区,新丰县黄、马头、梅坑、沙田、遥田、回龙等镇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洛阳、大布、大桥、东坪、游溪、必背等镇区。

第二节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43优化工业空间格局

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基础,规划形成1+6+2”产业平台,着力构筑“一核两带三区多节点”的新型工业空间格局,引领韶关工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一核:指韶关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包括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莞韶产业园)和翁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翁源产业园),是韶关未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资源、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有序转移的“核心”,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市的辐射引领带动能力。

两带:指两条与粤港澳大湾区联系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带。

——西侧融湾发展带,主要依托京广高铁、京广铁路、乐广高速、北江航道等重要通道,串联莞韶产业园和乐昌、乳源等县级特色产业园,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原材料与基础件、重型装备、绿色智能船舶及配件产业、大数据与电子信息、金属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对接广州、佛山、中山等珠江西岸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带。

——东侧融湾发展带,依托赣韶铁路、赣韶高速、京港澳高速、韶新高速等重要通道,串联南雄、始兴、仁化、翁源和新丰等县级特色产业园,形成以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为特色,对接惠州、东莞、深圳等珠江东岸城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带。

三区:指北部空港经济发展区、南部融湾发展先行区和生态特色产业经济区。依托乐昌市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借力丹霞机场打造北部空港经济发展区;依托南部翁源县和新丰县构建南部融湾发展先行区;依托南雄市、仁化县和始兴县构建生态特色产业经济区。

多节点:指多个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推进乐昌、南雄、始兴、仁化、乳源、新丰等县级特色产业园提质增效;规划建设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乐昌)和粤赣区域合作试验区(南雄),推动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

专栏7-3 “1+6+2”业平台主导工业类型

1.韶关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1个)

莞韶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新材料、生物医药

翁源产业园: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健康食品

2.县级特色产业园(6个)

乐昌产业园: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轻工

南雄产业园:林业生物、精细化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节能环保

始兴产业园: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办公文具、紧固件

仁化产业园:有色金属深加工、稀贵金属深加工、储能及新能源电池材料

乳源产业园:电子材料、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饮料

新丰产业园:稀土精深加工、环保新材料、汽车零部件

3.区域合作平台(2个)

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乐昌):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科技

粤赣区域合作试验区(南雄):精细化工、竹木加工、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

   44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布局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强化产业功能分区和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加快建设商务商贸、科技信息、现代物流三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芙蓉新城南部区域,以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电子商务等为重点,打造服务粤北和粤湘赣交界区域的商务商贸集聚区。发挥莞韶城、浈江产业园、白土产业园的载体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打造科技信息产业集聚区。依托港口、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现代物流集聚区,打造联通粤港澳大湾区与内地的现代物流集散地。

   45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加强产业空间集约利用,支持园区建立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积极盘活存量低效闲置的工业用地,推动产业升级和土地高效利用。强化产业空间复合利用,鼓励工业与仓储、研发、设计、中试、办公等新型产业用地混合布置,提高产业用地功能混合性和兼容性,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研发支持、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创新服务,推动创新空间与生产空间有机融合。

   46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

优先将产业基础好、空间上集中连片的工业用地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统筹管控,保障实体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用地需求。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按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分级管控。一级控制线是保障城市工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二级控制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当调整用地性质的工业用地。

第三节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

   47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突出住房居住功能,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导向,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性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48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布局,多途径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加强对老旧住宅区更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中村改造和综合治理,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中心城区鼓励通过微改造和局部更新改善居住环境,引导多种类型住宅产品混合布局,鼓励存量中小套型住房向租赁住房转化,提高租赁住房及人才住房比例。各县(市)城区在就业岗位较为集中的地区优化新增居住用地布局,增加人才住房供应。进一步完善重点镇居住用地布局,在服务新增就业、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适度配置居住用地。

   49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提高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适度提高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逐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50构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构建“区域(市)级—区(县)级—镇(街)级”3级中心体系,重点提高教育、医疗及社会福利设施配置水平,鼓励探索设施功能转换和复合利用,提升设施使用效率。区域(市)级公共中心是以承担韶关市域乃至粤湘赣区域公共服务职能为主,主要有中心城区综合型主中心、乐昌城区综合型副中心、南雄城区综合型副中心。区(县)级公共中心以承担县域公共服务职能为主,主要包括翁源城区综合公共中心、始兴城区综合公共中心、仁化城区综合公共中心、乳源城区综合公共中心、新丰城区综合公共中心。镇(街)级公共中心是指位于重点镇、相对独立完整的、综合型的公共中心,包括坪石、乌迳、花坪、九峰镇、湖口镇等27个镇级公共中心。

   51完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

以中心城区和县城为空间载体,面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构建全面覆盖与公平共享的设施服务体系,完善优质资源布局,提供满足全年龄段不同人群需求的公共服务保障。与街道管理和服务范围衔接,划定15分钟社区生活圈,用地规模一般为2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10万人,侧重功能复合,配置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各项功能和设施。规划2035年,全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

   52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构建公平优质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善韶关学院本科学科设置,逐步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利用现有中专教学资源,整合完善职业院校,支持和保障技工院校新校区和校园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职业院校集群化发展。依托重点产业平台与高教园区布局科研设施,完善创新产业链条。保障基础教育空间,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加大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统筹规划利用,鼓励适当提高教育用地容积率,幼儿园、小学、初中规划千人指标分别达40座、80座、40座。预留特殊教育学校用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用地。

提升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大型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新城区辐射延伸。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服务需求,前瞻规划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女儿童、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专科医院;补齐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各项短板,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营造功能健全的公共文化体系。结合市县级公共服务中心集中配置大型文化场馆,引导高等级文化设施向中心城区及县城集聚。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要求与规划布局,推进地区文化活动多元化发展。

建立便利可及的全民健身体系。完善市、区级中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与体育公园布局,逐步完善体育场馆等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推动社区级全民健身服务均等化、品质化发展。推动学校体育设施闲时共享,结合场馆赛后利用,推动现有大型体育场馆改造升级,加强全民健身载体建设。

打造普惠暖心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推进养(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多类型养老设施建设和布局,重点强化社区养老设施配置。重点完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福利救助设施配置,在满足设施服务半径和使用功能互不干扰的前提下,鼓励集中布局、组合设置。鼓励妇女儿童中心、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以节地、生态、环保为导向,保障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等安葬(放)设施用地空间。


第八章 建设幸福宜居美丽的中心城区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优化

   53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三心、六轴、五片”的空间结构。

三心:指新城中心为城市主中心,以及老城、曲江2个城市副中心;

六轴:依托主要交通廊道形成两条东进发展轴、两条南拓发展轴、一条西融发展轴、一条北优发展轴;

五片:包括中部综合服务发展片、东部科研创新发展片、南部融湾合作发展片、西部产城融合发展片和北部绿色产业发展片共5个发展片。

——中部综合服务发展片,有序推动一般制造业、传统市场批发功能等外迁,发展总部办公、商务金融、现代商贸、创意设计、特色文旅等高端产业业态。芙蓉新城承接老城疏解的人口和城市服务功能,加强滨江环境景观营造,发展区域性高端服务功能;小岛片区利用疏解老城人口和功能释放的空间,增加改善民生和环境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开敞空间;曲江城区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

——东部科研创新发展片,华南装备园周边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数据硬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等产业,莲花大道沿线重点发展商务办公、休闲商业、会议展览、商贸物流等功能,韶关学院周边重点加强科技教育、研发创新功能,满足产业园区对中高端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打造产学研融合发展的科创引擎。

——南部融湾合作发展片,重点发展临港经济、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子元器件、数据中心等功能,打造成为北江流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西部产城融合发展片,推动产业园区与芙蓉新城融合发展,莞韶城片区重点发展商务办公、生态居住、大数据服务等功能,沐溪—阳山片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等功能,甘棠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等功能,乌泥角片区发展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等功能,打造成为粤北高端产业集聚、生态环境优美的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北部绿色产业发展片,发挥城区上风上水的生态优势,推动产业转型,把生态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重点发展大数据、生态休闲等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54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进、南拓、西融、北优、中强。

东进:依托莲花大道、华南装备园、韶关学院、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沿大学路、百旺路向东部发展,重点发展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和商贸物流等功能,推动创学研、产城村融合发展。

南拓:依托白土工业园和韶关港,沿北江航道、韶州大道向南部拓展,重点发展临港经济、综合文旅等功能,推动港城融合和曲江城区与芙蓉新城一体化发展。

西融:依托莞韶城、沐溪—阳山等产业园区,沿沐阳大道、沐溪大道、国G323西部拓展,重点发展装备服务、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等功能,高水平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推动产业园区与芙蓉新城融合发展。

北优:依托丹霞机场、浈江产业园等,沿机场路、丹霞大道向北部发展,重点发展临空经济、生态休闲、生态食品等产业,打造成为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地。

中强:充分利用小岛片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三江六岸”的自然景观以及芙蓉新城的建设基础,发展总部办公、现代金融、商务服务、创意设计等高端产业业态,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主城区。

   55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将中心城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类一级规划分区。根据主导功能,结合主次干路、行政区划、河流山体等边界,将城镇发展区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九类二级规划分区;将乡村发展区细分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区三二级规划分区。二级规划分区内可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用地。

   56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改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探索商业、办公、居住、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的集约复合开发。地块内部围绕公共空间、交通枢纽融合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等多种业态,鼓励工业用地的功能置换和混合使用。

第二节 居住片区与住房保障

   57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结合中心城区主要发展方向及重点片区发展意图,合理布置居住用地,积极引导芙蓉新城等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区域的住房建设。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重点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和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小岛重点疏解人口,降低居住密度,增加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居住环境品质;西河片区、东河片区、曲江中心区通过存量更新改造、工业搬迁用地置换等方式适度新增居住空间;遵循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公共交通建设引导的发展模式,以建构完善的新城区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发展芙蓉新城等城市新区居住功能;外围组团居住用地结合产业紧凑布局,结合重要产业服务中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人口转移。针对城区老旧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结合局部抽疏补绿、设施更新、节能改造、环境与停车整治、智能化、建筑外观改善等方面优化居住环境。

   58保障性住房规划

扩大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提升基本居住需求保障水平。制定针对性政策消化现有棚户区改造住房存量,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到2035年,基本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人才住房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住房保障基本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59构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按照城市中心强集聚、片区中心均等化、社区中心全覆盖的公共中心布局原则,在中心城区构建“1+2+2+N”的四级公共中心体系,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满足市民多元生活需求。

城市服务主中心:为芙蓉新城城市服务主中心,承载全市核心公共服务功能。重点发展商业商务服务、综合文体服务、休闲娱乐、旅游服务等高端都市型服务功能,建设带动中心城区、辐射粤北区域的城市服务主中心。

城市服务副中心:包括韶关旧城、曲江2个城市服务副中心,承载全市重要公共服务功能。韶关旧城城市服务副中心,结合特色历史文化资源,重点发展传统商业、文化休闲等服务功能;曲江城市服务副中心,通过完善服务设施与城市环境,加快居民生活服务功能完善,重点布局传统商业、文化娱乐、历史文化观光等服务功能。

片区级服务中心:包括韶大、江湾2片区级服务中心,布局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城市主中心之外重点片区及相邻地区的服务中心。

社区级服务中心:为所在居住片区居民提供相应的行政、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60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合理配置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覆盖和辐射范围。规划至203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规划千人指标分别达到40座、80座、40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等规划布局。加强芙蓉新城、莲花大道片区等新增居住用地集中区域的基础教育设施配置,推进芙蓉新城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第九中学等重大设施新建与改扩建工程。支持和保障技工院校新校区和校园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等职业技术院校建设。

统筹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规划布局,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配置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结合韶关市中医院、武江区中医院、曲江区中医院、武江区儿童医院、粤北人民医院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按照310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标准进行基层设施配置。

城市服务主中心、副中心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等大中型文化设施的建设。围绕芙蓉新城、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滨江地区等重点片区布局市级文化设施,推进芙蓉新城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形成新的市级文化活动中心。结合存量更新与土地整备逐步提升小岛片区、武江中心区等现有文化设施集中区域的服务能力。

推进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体育公园、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结合居住用地分布与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完善群众性运动中心、居民建设场地等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近期推动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方案》体育设施综合配置要求,设施建设规模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群体等人群的社会救助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儿童服务等设施共建共享。

按照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要求和公共服务标准规范,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实践基地、科普场所等各类儿童友好型设施建设。

   61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

衔接中心城区镇街管辖范围,按照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范围、310万人的常住服务人口规模,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网络。规划至2035年,实现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100%。针对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需求,加强社区适老型和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满足510分钟步行可达的要求。

第四节 蓝绿开敞空间

   62优化绿地空间布局

串联重点公园、山体绿地形成活力休闲内环、生态自然外环的“双层翠环”绿地体系。活力休闲内环重点建设芙蓉山、韶州公园、马坝森林公园、曲江公园等大中型生态公园节点,以文化体验和活力休闲为主。生态自然外环重点保护城市外围天子岭、皇岗山、莲花山、回龙山等山体,以生态自然景观为主,打造郊野公园。城市绿地翠环依托健身步道、绿道等进行串联,增加沿线相关配套设施,便于市民郊野徒步、休闲游憩。

   63构建贯通共享的蓝绿空间

整合三江六岸景观节点,创造丰富多样滨水堤岸,优化滨水通廊场地、步行空间、绿化及建筑界面设计,形成连续性滨水开敞空间。增强山水联系,打造工业大道沿线、沐溪水库—百旺路、韶关大道、丹霞大道、莲花大道等向水绿廊和链接天子岭、皇岗山、莲花山、芙蓉山、回龙山等山体资源等向山绿廊,活化山边水边界面,构建通山达水公共空间体系。

   64完善公园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以及口袋公园城乡公园体系建设,规划至2035年,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90%。结合现有绿地资源,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和生态资源情况,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优化城市公园布局。结合宜居社区布局,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社区公园数量,满足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需求。增强社区公园开放性,设立必要的休闲与健身设施。推进以生态保育、娱乐休闲、观赏体验等多种功能为主的游园公园建设。

第五节 城市道路交通

   65高快速路网络

规划形成“高速外环+内外双环+放射”的高快速路网络。依托高速外环形成中心城区外围的高快速通道;按照准快速路为标准建设内环,缓解老城核心区的交通拥堵问题;依托外环,重点强化城区内部、城市中心与外网组团间的交通联系;打造辐射中心城区周边的准快速路放射线,强化城市道路网与高快速路网的联系。

专栏8-1 中心城区高快速路网络


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米)

高速外环

乐广高速—南韶高速—韶关北环高速

乐广高速(3070)、南韶高速(3270)、韶关北环高速(2860)

内外双环

外环

韶关大道—韶州大道—莲花大道—凤凰路—五里亭大桥—朝阳路

韶关大道(4287.5)、韶州大道(4292)、莲花大道(5070)、凤凰路(4058)、五里亭大桥(33.534.5)、朝阳路(32.557)

内环

五里亭大桥—启明路—浈江大道—北江桥—新华南路—新兴路

五里亭大桥(33.534.5)、启明路(30)、浈江大道(4262)、北江桥(65)、新华南路(50)、新兴路(31.550)

放射线

机场高速、丹霞大道北、金汇大道、大学路、曲江大道、沐阳大道

机场高速(2865)丹霞大道北(2835)、大学路(4050)、曲江大道(4651.5)、沐阳大道(3055)

   66主干骨架路网

强化城市主干骨架网络支撑,构建“三横四纵”的城市主干骨架路网,加强中心城区各功能组团间便捷衔接,各组团之间保证至少有一条及以上主干路连通,在相关交通专项规划中可进一步细化落实道路布局和用地。

专栏8-2 中心城区主干骨架路网


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米)

三横

沐溪大道—工业路—解放路—生态路

沐溪大道(55)、工业路(4055)、解放路(3360)、生态路(4268

百旺路

2264

白坭路—慧能路(G240国道)

白坭路(2650)、慧能路(3050

四纵

丹霞大道

2766

武江大道

3050

浈江大道

4262

东韶大道

2552

   67公交网络体系

构建串接城市中心、衔接重要客运枢纽的公交干线骨架网络,推进韶关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公交网加密,尤其加强老城—新城、老城—曲江、新城—曲江跨组团间的快速公交联系。推动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组团内客流集散点和客运枢纽点间、城区与其周边产业组团、旅游集聚区、镇区间便捷公交联系。在相关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进一步落实设施布局和用地。

   68城市停车规划

重点针对小岛片区、西河片区、沙洲尾片区、浈江滨江片区、火车站片区等停车难地区,充分利用城市闲置边角地带、公共绿地和休闲广场以及地下空间,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鼓励城市中心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加强路内停车管理,采用分级、分时段的收费标准,提高泊位周转率。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等各类停车场应充分预留电动充电桩设施建设条件,保障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69绿色慢行交通

加强步行道和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按照城市绿道标准建设改造步行和电动(自行)车道,倡导街道人性化、精细化设计,打造高品质街道空间,构建安全、连续、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到2035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0%。完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建设,发展“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换乘模式,鼓励修建和预留公共交通站点、商业及居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共享单车专用集中停车位。

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70历史城区保护利用

韶关历史城区以明清原城墙范围为核心,北至凤凰路南侧道路红线以及帽峰大桥南侧道路红线,西至武江东岸,南至小岛南侧,东至浈江西岸。强化风度路中心轴线商业功能,积极引导商业功能向街区内部主要商业街延伸,鼓励发展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商业经营项目。强化沿江沿路带状绿地公园布置,适当利用闲置地增加滨江、历史街巷沿线的绿化开敞空间,提升历史城区内城市景观风貌。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历史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建筑高度、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帽子峰与韶阳楼、通天塔、大成殿之间的视线通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保护以风度路为骨架的鱼骨状传统街巷格局,传统街巷两侧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空间界面。

   71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

广富新街—升平路历史文化街区和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应遵循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维护生活延续性的原则,延续街区内居住功能,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传统街巷格局和麻石铺地,活化历史文化街区骑楼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鼓励老字号或文化类业态嵌入街区经营,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功能,引导沿街商业业态升级。

   72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利用

保风度北路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风度北路、风度中路、东堤横街、和平街、风采路、中华新街传统街巷格局,鼓励采用人居环境提升、文化艺术植入、社区共享共治等方式进行持续的提升。

第七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

   73划定景观风貌区

梳理山地、丘陵、林地、水库、江河、湿地、农田以及历史文化、城市服务和产业空间等多种风貌要素,结合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和城市文化特色,划分八类景观风貌区,细化依山沿江特色鲜明的风貌特色。

文化古邑风貌区围绕三江口地区,结合历史文化资源,以三江为界面,利用三江交汇塑造多层次的空间风貌,展示厚重文化的城市景观风貌。魅力都市风貌区结合芙蓉新城山水齐聚的优势,以山水整治和绿廊修复入手,加强山水绿楔的控制,塑造以都市山水为特色的现代都市景观风貌。山水宜居风貌区围绕十里亭地区,以湿地公园、现有河道和居住组团为支撑,塑造山水相依的景观风貌。文教科创风貌区依托韶关学院,塑造以现代文教建筑为主导的高校景观风貌。禅宗文化风貌区以南华禅寺的文物保护和禅宗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为抓手,塑造以文化为根,以建筑为魂的禅宗文化风貌。现代产业风貌区围绕华南装备园、沐溪—阳山工业园等产业园,展示“创新智造”的现代产业景观面貌。乡村景观风貌区注重以乡村、田园、水渠、低丘等要素为核心,保护农田、绿地、湿地斑块,塑造田园低丘的自然本底与历史人文交相辉映的景观风貌。山地茂林风貌区依托皇岗山等自然保护地和森林公园,重视自然山体、河流水系与城市的有机结合,传承地域文化,保护传统建筑,塑造以山为景、山城互融的景观风貌。

   74明确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

充分考虑城市功能结构,规划将历史文化重点片区、三江景观重点片区、芙蓉新城重点片区等做为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具体管控要求在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中确定。

历史文化重点片区结合历史文化、自然人文等要求,严格控制整体格局和风貌,在展现韶关深厚历史积淀的基础上,形成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注重对历史风貌、公共空间、传统格局、文化活动、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等要素的导控,注重新建建筑体型、尺度与原建筑相协调,创新历史文化遗产利用方式,打造特色历史路径和历史场所。

三江景观重点片区,主要为北江、浈江、武江沿岸地区。注重整体风貌控制、地标天际线、建筑体量及组合方式、景观视廊、公共空间、立面与色彩等要素的导控,形成前低后高,层层递进的整体建筑体量组合形式,打造错落有致、富有韵律的天际线,打造高品质的滨水公共活力空间,注重导控地标建筑与滨江空间的视线廊道,预留垂直江面的通江廊道,塑造良好的水城关系,形成独居韶关特色的三江特色风貌。

芙蓉新城重点片区,注重对建筑群体、街道界面、建筑单体、材料色彩等要素的导控,塑造起伏有序、特色鲜明的天际轮廓线,注重公共建筑、活力场所的营造,塑造现代都市风貌特色,形成城市重要的活力客厅。

   75保护通风廊道

结合生态廊道构建中心城7条通风廊道,包括武江—天子岭—皇岗山、偏石山—回龙山、南华大道—京广高速、浈江—北江、武江、将军山—望峰岭、南水水库—南水河。通风廊道地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与治理,严格保护水系、绿地等开敞空间,加强建筑高度、建筑布局控制引导,避免屏风式建筑布置,控制主要入风口建设增量,形成利于空气流通的城市风环境。

   76塑造城市天际线

重点引导历史城区、沿山滨水地区的建筑高度,维护风采楼、韶阳楼、百年东街等重要建筑周边传统空间轮廓的完整性,塑造“整体平缓舒展、局部韵律起伏”的城市天际线韵律。构建山城融合的沿山天际线,保护城市周边连绵山峦背景,严格控制沿山地带的建筑高度与体量。加强芙蓉新城、曲江新城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节点及风景区周边天际线指引,积极引导主要新建地区高度平缓舒展,局部拔高形成建设制高点,整体形成富有层次感、韵律感的天际线。

   77强化开发强度管控

结合城市公共中心体系、主干骨架路网等交通条件、土地资源供求关系、配套设施承载力等,划定IIIIIIIV四级强度分区,引导城市空间形态,形成疏密有致的空间形态。

I级强度区为周围乡村地区以及生态地区,容积率小于等于1.0II级强度区主要包括莞韶城、沐溪—阳山、甘棠、浈江工业园、华南装备园、韶钢、白土等工业片区以及曲江大南华等旅游片区,容积率为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III级强度区主要分布在小岛、岛北、十里亭、莲花大道、江湾、韶州公园等片区,容积率为大于2.0且小于等于2.5IV级强度区主要分布在芙蓉新城、旧城西河沙洲尾、浈江大道北、曲江城区等片区,容积率大于2.5且小于等于3.0

   78塑造城市景观视廊

通过预留生态绿带、道路组织等控制方式,保护韶阳楼—通天塔、韶阳楼—帽子峰、皇岗山—帽子峰、鸡公山—沙头、芙蓉山—北江、狮子岩—马坝公6条“山城水”相望的景观视廊。控制沿山道路界面的山体通透率,预留山城之间的景观视廊。保持山体轮廓线的完整性,对其前景建筑透视高度进行控制,要求其在对应低谷段山脊线高度的80%内。严格控制山水之间的城市建设区域,保证山水之间的视线通透性和良好的“山城水”相望景观。考虑水岸线景观视点与山体制高点间的景观可视性,建立山水的景观视廊,增强山水之间的联系,达到显山露水的目的。

第八节 城市更新

   79存量空间布局优化

通过“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的老工业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推动存量用地在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和关键行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引领带动城市建设、公用事业、文化旅游和社会发展。以“存量提升、增量引导、动能转换”为导向,鼓励将零散土地用于城市留白增绿,优化城市发展环境;鼓励将零散土地用于停车场及文体活动设施建设,优化社区生活环境。结合改造空间指引,中心城区存量用地改造分为重点改造区、一般改造区和限制改造区。

   80划定城市更新重点片区

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包括滨水环境改善区、公服完善主导区、产业功能主导区等,实施差异化更新策略,合理引导市场多方利益主体积极参与改造。

滨水环境改善区主要位于三江六岸区域。重点整治滨水区域旧厂、零星村庄,沿江企业进行分批次改造升级。完善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与周边河涌相连构建网络化开放空间,打造三江六岸的都市会客场所。

公服完善主导区主要位于曲江老城、浈江老城等区域。优先盘活重要干道沿线用地,重点改造以工业西路、韶南大道、百旺路等沿线存量用地。通过老旧小区微改造,以商业、办公、居住、都市产业为主导方向,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闲置土地与房屋,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

产业功能主导区主要位于浈江产业园、沐溪产业园、华南装备园、白土工业园、龙归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建立地块统筹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分类按照政府收储、土地置换、自行改造多种方式进行改造。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型新型产业项目的存量土地供应。

第九节 地下空间利用

   81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建立并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鼓励地上地下一体开发,充分利用商业区、人口密集区、重点公共服务设施等地区的地下空间布局停车、人防、市政、防灾、商业等,逐步实现城市新开发地区及更新地区的立体化开发。

   82地下空间竖向分层利用

将地下空间分为浅层(015米)和次浅层(-1530米),实行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浅层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停车场、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次浅层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地下交通、仓库等。

   83地下空间分区建设指引

将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划分为重点功能区和一般功能区两类。重点功能区指位于城市服务中心、组团中心等公共活动相对频繁地区的地下空间,重点推进芙蓉新城片区地下空间建设,逐步完善浈江、武江老城中心片区以及曲江中心片区地下空间体系,优先安排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公共通道等功能。一般功能区指除重点功能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地下空间,以配建功能、市政设施、人防设施为主,应控制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不宜进行大型商业开发,并按照相关标准及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第十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

   84给水工程规划

强化多源多向的水源供给保障,构建高安全性的多水源供水系统。规划以南水水库、苍村水库为主,武江河为辅的水源,发展小坑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保障城市水资源供应安全。

   85污水工程规划

城市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已采用截留式合流制的建成区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排水体制应当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合理方案,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利用现状管网改造为截流式合流制,以减少直排合流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划分排污分区,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86雨水工程规划

建立稳定、可靠、高效的雨水排放系统,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设计重现期采用23年,城区中心片采用35年一遇标准,特别重要地段、立体交叉路段可采用510年或以上标准。根据地形地貌和用地布局收集雨水就近分散排入附近水系,采用低水低排、高水高排的原则布置雨水管网。

沿芙蓉山、皇岗山、莲花山、稔菇山和回龙山等主要山体修建排洪沟(渠),加强自然山体保护,完善韶州公园等雨水调蓄空间,提升浈江、武江、北江、沐溪河、东冲河、马坝河等水系河道的排水泄洪能力,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

   87电力工程规划

500kV韶州变电站、500kV韶关北(犁市)变电站、500kV曲江变电站作为500kV电网骨干枢纽,以樱花站、阳岗站、乐村坪站、新城站等220kV变电站作为配电要点,构建中心城区电源体系。规划预留110kV220kV500kV架空线高压廊道控制宽度不低于25米、40米和75米。

   88通信工程规划

大力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互联网,加快光纤宽带接入,建设开放融合的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89燃气供应规划

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燃气化进程,形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导气源,以高中压燃气输配管网为支撑的天然气供应体系。中心城区管道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中石化新气管道。

   90环卫设施规划

整合现有环卫系统,完善环卫设施配套,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密闭化、资源化、无害化”。规划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

   91地下综合管线(廊)规划

统筹地下综合管线(廊)规划与建设,结合各类绿地控制预留市政管线廊道,推进道路与管线(廊)同步建设,构建“科学、先进、适宜、安全”的地下综合管线(廊)系统,以芙蓉新城作为重点建设区域,围绕九龄路、芙蓉大道、珠玑路等道路布置干线综合管廊,围绕韶州大道、石峡路等布置支线综合管廊。

   92防灾减灾规划

结合乐昌峡和湾头水库两大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市区防洪标准力争达到百年一遇。完善防洪堤、护岸、防洪闸、排涝泵站等防洪设施,恢复乐昌峡和湾头水库防洪库容,加快城市内河综合整治,清淤疏浚主要行洪通道。

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中心城区按基本烈VI度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近期加快落实芙蓉新城救援站及新消防指挥中心、粤北片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等消防设施建设,远期逐步补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短板。结合常住人口布局,利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建设室外避难疏散场所,会展中心、展览馆等建设室内避难疏散场所。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抗震和人防规划的要求,以丹霞大道、韶关大道、莲花大道、百旺路等城市主干道作为城市应急疏散主通道。

第十一节 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93蓝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蓝线包括北江、浈江、武江等河流。城市蓝线管理应遵照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管理。在保障总规模不减少以及满足单元水域面积、河湖水面率等指标要求的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水利部门河湖管理范围充分衔接。

   94绿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绿线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承担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城乡公园。城市绿线管理应遵照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在保障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面应急救援、绿化养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必要的公园配套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95紫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紫线包括广富新街及升平路历史文化街区、白土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22栋历史建筑。城市紫线管理应遵照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管理。在保障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6黄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黄线包括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城市给水厂(≥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供水泵站(≥0.5万吨/日)、电厂、变电站(110kV及以上)、天然气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垃圾填埋场、消防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黄线管理应遵照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管理。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在保障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7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包括沐溪—阳山、甘棠、白土、乌泥角、浈江产业园、华南装备园、韶冶、龙归等片区。

第十二节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与管控

   98规划片区划分

按照“事权对应、面向管理、功能完整”的要求,综合自然地理要素、主要线性交通基础设施等因素,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规划片区。

   99规划片区管控

城镇规划片区传导内容包括底线管控、用地规模、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布局等内容;生态类规划片区传导管控内容包括生态控制正负面清单、准入类要求;农业农村类规划片区传导内容包括村庄建设规模等。


第九章 彰显岭南名郡的山水文化魅力

第一节 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

   100塑造城乡景观风貌

依托南岭山地独特的生态资源与人文环境,保育山野森林景观,充分展现韶关“山林茂、水口清、田野广、屋隐林”的环境基底,塑造“群山环抱、三水润城”的城乡景观风貌。加快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建设,实现“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展现韶关生态资源、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重点打造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等标志性旅游景点,推广观光体验一体的生态游、乡村游、民俗游,将韶关建设成为岭南山水特色展示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101维育特色空间要素

保护传承韶关的自然禀赋、历史文脉,维育山、水、林、田等特色空间要素。保护韶关芙蓉山、莲花山、回龙山、皇岗山、天子岭等山体地区。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保证重要山脊线以下20%30%山体景观不被遮挡,严格控制预留通山廊道,鼓励营造融合自然地形特色与传统岭南文化的特色山体建筑。保护北江、浈江、武江、江、新丰江、南水河等河流水系,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及滨水生态环境建设。注重滨水建设,塑造有韵律感的天际线,构建滨水活力空间。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优化绿化树种结构,提高植被覆盖率,提高水土涵养能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培育南岭特色景观植物,营造具有岭南园林特色和郊野气息的自然景观效果。重点保护浈江河谷、乐昌盆地等连片农田,塑造具有较高观赏和游憩价值的地理文化场所。

   102打造独具特色的岭南乡村风貌

结合乡村自然风貌、农业资源分布、历史人文要素等风貌基底条件,打造山地聚落型、田园乡野型、民族特色型三类乡村风貌区。鼓励发展以自然景观和农耕体验为主的特色乡村旅游,展示岭南乡村韵味与田园生活魅力。山地聚落型着重延续蔚岭、大庾岭等山体周边乡村傍山而居的乡村风貌。田园乡野型着重延续田园风貌特色,强化乡村周边农业生态环境与乡村机理融合,营造开阔疏朗的大地景观。民族特色型挖掘和发挥乡村地区历史文化特色,重点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村落等传统风貌保护,将村落周边山水林田等自然要素纳入整体管控,保护整体村落格局和空间形态。

   103加强生态要素周边建设管控

重点引导山边、水边、林边、田边等生态景观区域周边的建设高度控制,形成与城市生态本底呼应的建设高度控制。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历史文化街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等临近区域新建高层建筑,不在山边水边以及老城旧城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

第二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104构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格局

构筑“十里青山盘古道、三江碧波拥韶城”的“山—水—道—村—城”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格局。

山:指韶关自北向南分布的三列弧形山系,分别为大庾岭、瑶山、滑石山。

水:指武江、浈江、北江三江及其他大小支流、河湖水系。

道:指梅关古道、乌迳古道和西京古道三条重要的线性历史文化遗产。

村: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

城:指韶关历史城区、南雄历史城区。

   105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依托韶关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1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

整体保护韶关和南雄两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山水格局、空间格局、山水与历史城区空间演变、街巷肌理等,有效保护、科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厚内涵,系统阐释中华文化的时代新义,传承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和风俗习惯。韶关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历史城区的保护利用

强化韶关和南雄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历史城区内现状建筑的高度维持不变,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实行分级管控。历史城区内的建设活动应从空间、尺度和建筑样式上与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持总体格局和传统风貌,建设活动不得破坏总体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3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整体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连续性与完整性,深入挖掘文化特色与价值。加大市域内古村古镇的分期分批普查登记,推进将有重要价值的村镇申报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按照“一镇一村一档”要求建立档案,统一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4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利用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应按照分类保护与整治要求,全面保护内部各类保护性建设、传统街巷、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要场景和要素。除了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

5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地下文物埋藏区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在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进行大型工程建设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止盲目建设和建设性破坏。做好马坝人等遗址保护,加强张九龄等南粤先贤相关文化遗存、名人故居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充分展示岭南文化精神风貌。未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执行临时保护范围,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界线从文物本体边界外扩5米;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范围从最外侧有遗迹现象点外扩30米。

6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历史建筑应实施原址保护。因不可抗力导致严重损毁灭失,或因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进行论证,制定历史建筑保护方案,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历史建筑的外部风貌、特色结构、建筑的价值构件、建筑色彩、建筑高度和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改变。可对历史建筑进行结构加固和内部使用空间改造,以满足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求。

7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与研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创新保护利用方式,鼓励建设由展览馆、博物馆等组成的韶关非遗文化设施体系,将传承保护与相关非遗项目保护、文化展示相结合。

8古树名木保护利用

强化古树群保护,推进古树公园建设,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积极采用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

9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持续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游径建设,打造永不落幕的自然历史博物馆。深入挖掘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的历史内涵,发展研学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文旅融合新业态,着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同根同脉同源精神家园。有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建设,重点围绕红军长征过粤北、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东江纵队抗战等路线打造红色文化展示线路,加强近代革命及红色遗址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106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全市历史文化保护线主要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




第十章 建设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网络

   107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对外交通大通道,优化重大设施布局,形成“123出行交通圈”5和“113快货物流圈”6,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周边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联通,把韶关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向北辐射的门户城市和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

   108机场规划

进“1+3”机场建设,形成“一主三副”机场体系。完善韶关丹霞机场建设,等级为4C级,作为华南地区和广东省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支线机场,承接广州大型国际枢纽的功能疏解、备降机场功能以及白云国际机场客货分流。严格落实丹霞机场净空保护区管控要求,加大机场周边新建项目的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净空审批和规划核实有关制度。规划预留乐昌、南雄、翁源3座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空间,承担短途高端商务出行、旅游、农药喷洒、紧急救援以及航空教练培训等功能,建设涵盖航空飞行服务、公务飞行、短途客货运、作业飞行等功能的通用机场体系。

   109港口规划

做好北江港口建设空间的预留管控,规划形成“一港三区、十一个作业区和若干旅游码头”的总体格局。推动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建设,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1000吨级船舶标准预留北江港区的建设空间。强化港区周边用地管控,预留船舶维修、仓储物流、商贸服务、临港产业等功能发展用地。推进锦江绿色航道、乐昌峡特色航道以及新丰江绿色航道建设,打造以生态旅游、休闲观光为特色的绿色航道。推进赣粤运河建设,联通珠江航道与长江航道,构筑赣南和广东之间的便捷运输通道。

专栏10-1 港口规划

港区名称

所在行政区域

性质及功能

下辖作业区

北江港区

浈江区、武江区和曲江区

以水泥、煤炭、矿石、矿建材料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钢材等件杂货和旅游客运

大坑口、乌石、白土、乌泥角、新港作业区

浈江港区

浈江区、仁化县、始兴县和

南雄县

以水泥、煤炭、矿建材料、金属矿石等散货和件杂货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和旅游客运

仁化、始兴、古市、南雄作业区

武江港区

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

以水泥、煤炭、矿建材料、金属矿石等散货和件杂货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和旅游客运

乐昌、乳源作业区

   110铁路网络

规划形成“三横两纵”铁路交通网络,以赣韶铁路(扩能升级)、韶关经贺州至柳州铁路(谋划研究)、韶关至龙川铁路(谋划研究)为“三横”;以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为“两纵”,畅通“粤湘”交通联系通道,强化与国家干线铁路网互联互通。积极推动韶柳铁路和韶龙铁路前期研究工作,规划预留铁路空间廊道和站位,构建韶关等粤北地区东经梅州、河源龙川等快速联系福建,西经贺州至柳州快速进入广西等地的出省通道。积极推进广从轨道快线(广州地37号线)延伸至新丰,预留在新丰设站的发展空间。支持新建铁路项目站场及毗邻区域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明确用地位置、范围、用地规模、开发条件等,促进铁路交通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111高速公路网络

规划形成“五纵五横一环二联”高速公路网络,强化与广州、深圳以及长株潭、赣西南、桂东南等地区的联系。加快推进丹霞机场高速、里乐高速的规划建设,强化机场与经济腹地衔接,增加韶关市区北向与湖南快速连接的出省通道。加快推进韶贺高速韶关段、韶关至全南高速韶关段的建设,填补粤北地区横向高速公路的空缺,强化粤桂赣三省联系。积极推动井雄全高速前期研究,规划预留高速公路空间廊道,构建韶关东北部区域快速联通赣南、深莞的重要通道。

专栏10-2 高速公路网络

五纵: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段、乐广高速韶关段、武深高速韶关段、韶新高速、井雄全高速(谋划研究)。

五横:南韶高速、汕昆高速、大广高速、雄乐高速—雄信高速、韶贺高速韶关段—韶全高速韶关段

一环:韶关北环高速—乐广高速—南韶高速公路

二联:丹霞机场高速、里乐高速(谋划研究),武深高速始兴联络线

   112国省干道网络

强化国省道干线公路支撑,推进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升级,完善区域国省干线路网,增强白土工业园、浈江产业园等重要节点对外联系便捷性,提升国省道干线公路服务能力。规划形成布局合理、便捷畅达的干线公路网络,至2035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400公里左右。

   113南岭生态旅游公路

顺应自然肌理,规划建设展现南岭生态资源、自然风光、人文特色南岭生态旅游公路。韶关段里程约363公里,经过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浈江区、曲江区、武江区和乳源瑶族自治县等7县(市、区),辐射丹霞山、南华寺、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梅关古道和珠玑古巷等51处旅游景区。

   114农村公路体系

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改善农村公路出行环境,实施农村公路硬底化改造,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四升三”和乡镇至行政村公路“单改双”,解决城乡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115客货运枢纽体系

加强公路、铁路、航空、航运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打造内联外通“水陆空铁”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多式联运的区域交通枢纽。规划构建以门户型客运枢纽为主体、地区型客运枢纽为辅、一般型客运枢纽为节点的“二主二副九节点”综合客运枢纽体系。

以打造综合立体、衔接紧密、多式联运的综合货运枢纽为导向,规划构建以一级货运枢纽为主、二级货运枢纽为辅、三级货运枢纽为节点的“二主八辅多节点”三级货运枢纽(物流园)体系,形成“向南依港出海,向北辐射内陆,东西互联互通”的物流联运体系。

第十一章 健全绿色安全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低碳智慧的基础设施体系

   116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加快引水工程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完善河道与蓄水工程双水源体系,形成以南水水库、苍村水库、瀑布水库、花山水库、高坪水库、白水水库为主的多水源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

   117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通过雨污分流,建设完善的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规划至203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提高部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比例,规划再生水直接利用率达到2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118完善雨水排放体系

一般地区设计重现期采23年,城区中心片采用35年一遇标准,特别重要地段、立体交叉路段可采用510年或以上标准。校核雨水排出系统排除地面积水的能力,城区中心片采用10年一遇标准校核,其他地段采用5年一遇标准校核,重要地段、立体交叉路段采用10年一遇标准校核,特别重要地区采用50年或以上标准校核。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的韧性。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灵活选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

   119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设高效节能、环境友好的可靠电力供应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规划预留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中段工程(韶关段)、韶关500千伏乐昌至清远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韶关南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韶州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始兴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能源二站输变电工程、韶关500千伏乐昌输变电工程等高压电力廊道用地。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风光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新丰、乐昌野猪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规划预留110kV220kV500kV架空线高压廊道控制宽度不低于25米、40米和75米。

   120完善油气能源供应体系

推进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韶关—广州干线、惠州—韶关成品油管道工程(韶关段)等省级管网互联互通工程,构建区域油气管网干线。以西气东输二线、中石化新气管道为主要天然气气源,结合省网韶关支线等燃气管网,完善市县内部天然气供应体系,在各县(市、区)建设气化站、接收门站、燃气管网等天然气供应设施,加快开展乳源、乐昌、新丰、翁源等县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建设,重点落实翁源支线、新丰支线回龙至梅坑段供气管道。

   121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布局要求,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建设,预留配套通信机房用地。近期全面部署5G、千兆光纤网络、IPv6、移动物联网、卫星通信网络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成5G+千兆光网的“双千兆”城市;远期衔接6G,加快构建并形成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新一代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和算力设施为核心、以融合基础设施为突破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122完善垃圾处理体系

规划至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焚烧厂不宜邻近城市生活区,其用地边界距城乡居住用地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用地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300米,单独设置时,用地内沿边界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地下蕴矿区及影响城市安全的区域内,距居民点及人畜供水点不应小于0.5公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沿边界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用地边界距城乡居住用地等区域不应小于0.5公里,单独设置时,用地内沿边界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123推进地下管线建设

加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与建设统筹,结合各类绿地控制预留市政管线廊道,推进道路与管线同步建设,形成全市地下管线“一张图”。优先考虑在城市重点区域,结合新区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同步敷设综合管廊,全面提升管线安全。

第二节 构建安全韧性的防灾减灾体系

   124强化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加快推进北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推动干流和重要支流堤防达标建设,落实北江水系、韶关市主要支流、新丰江上游段等大江大河治理工程。推进重大防洪水库工程建设,提升洪水调蓄能力。规划至2035年,韶关市区防洪堤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结合乐昌峡和湾头水库两大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市区防洪标准力争达到百年一遇。其他县级市(镇)采取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沿江其余乡镇及良田地区采用10~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以蓄滞洪区、行洪排涝通道、蓄洪水库、调蓄湖、河湖湿地等为主体,规划划示洪涝风险控制线,为洪水蓄滞和行泄预留足够的自然空间。

   125提升公共安全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市、县(市、区)应急救灾指挥机构,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进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主要承担重大灾害时就近快速响应、组织救援和指挥协调等任务。依托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成省应急航空救援中心,建设韶关驻防基地;重点落实韶关矿山救护基地。合理预控水资源和油气等能源物资储备空间,健全粮食、蔬菜、肉类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储备网络。结合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持续完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点),重点落实省防汛物资粤北仓(韶关)项目,建设省级区域性应急物资保障基地。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络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洪涝、地质、森林等监测基础设施,构建灾害监测网络,提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构建台风、暴雨等应急预警和主动响应机制,提升极端灾害性天气防御能力。优化卫生防疫设施布局,预留公共卫生医院、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设施等卫生防疫用地空间,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医疗应急保障。

结合公园绿地、生态空间建设完善区域开敞空间系统,推进会展、体育建筑等大型场馆及酒店、物流储配基地、卫生医疗设施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各类交通设施的优势,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发生时的救援救护、避难疏散、物资保障等运输需求,构建以“陆上通道”为核心、“空中通道”为补充的应急交通系统。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主体构建救灾干道,是城市对外与对内应急疏散救援的重要通道。

   126提高抗震防震能力

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开展城市抗震防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要求,韶关全市一般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为VI度,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新建、改建、扩建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高于当地设防标准进行设防。

   127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推进部署开展全域空间、环境、灾害等多要素调查评估,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成果细化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台账;建设覆盖全域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对地质灾害风险区、隐患点实施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管控能力,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双控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技术支撑体系。

   128提高城市消防救援能力

强化消防设施建设空间保障,不断提高老旧小区、学校、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综合商市场等火灾高风险地区的消防站点覆盖率。城市建设范围内按照接警5分钟内能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布局城市消防站,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根据需要补充建设小型消防站。

   129提高人防设施保障能力

全市按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设防,完成县(市)级人防指挥工程建设,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配套工程为保障的人防工程体系,有效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

130完善避难场所布局

依据常住人口分布,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展览馆等公共设施,合理布局避难疏散场所。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管理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统筹区域交通设施、供水供电、油气运输、信息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建设,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抗震和人防规划的要求,设立城市疏散通道,与城市出入口、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相连的救灾主干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15米。

   131强化危险源安全防护能力

规范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管理,构建安全韧性的防灾减灾体系充分考虑防洪排涝、抗震防震、地质灾害防御、城市消防救援、人防设施保障、避难场所布局、危险源安全防护等国土空间安全管控要求,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选址布局化工园区。预留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企业的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应按照规定完成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洪水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影响生产安全的区域评估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堆场、输油输气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禁止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设施,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

第十二章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132加强水资源与湿地保护利用

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强化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严守用水总量红线,全面实施用水总量管理,规划至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20亿立方米以内,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以上级下达总量为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展节水农业,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节水设施配套,鼓励将再生水优先用于生态补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方面。

严格保护流域湿地资源,加强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建设,加强生态系统功能修复和质量提升,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水平。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制度。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统筹地下水水源涵养和回补需要,加强水体自然形态保护和修复。

   133优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

通过自然修复、生态修复、工程修复等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持续改善林相,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树种林种结构,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修补林网体系中存在的荒山地、疏林地、退化林地、单调林地,增加森林的综合效益。用好“其他土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适宜造林土地”等四类造林空间,有序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多途径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森林碳汇功能。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造林绿化空间造林后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占用林地。

   134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规划期内,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要实施耕地进出平衡,落实耕地补充,必须做到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135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将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划分为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勘查规划区、开采规划7勘查开采区,促进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推动曲江大宝山—翁源红岭铜多金属矿、曲江瑶岭—南雄棉土窝钨矿、仁化凡口铅锌锗矿、新丰雪山—左坑稀土矿等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落实采矿权、采石场数量控制指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规划划示矿产资源控制线。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韶关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136统一自然资源转用管理

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统一自然资源用途转用的许可管理,推进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统一自然资源占用补偿管理制度,实现耕地、林地、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明确资源有偿使用的准入条件、方式和程序。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收益分配制度。

   137增强森林资源碳汇能力

围绕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及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构建“林—城”结合的碳汇造林模式,开发“提质、增汇、高产”林业经营模式、开展巩固保护森林现有碳储量行动,开展林业产业集群、“以减代增”智慧林长建设项目等建设,提高国土绿化效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打造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发展标杆。

   138提高低碳利用水平

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低碳能源发展体系,实现新能源利用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新丰和乐昌野猪山抽水蓄能电站,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推进乐昌市云沙风电场项目、新丰丰源风电场项目、始兴县司前内石山风电项目、始兴马市光伏项目、浈江犁市光伏项目、曲江大塘光伏项目、南雄古市光伏项目等新能源发展项目,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第十三章 实施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一节 开展生态修复

   139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治理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开展各类生态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能力,保障区域生态安全。规划至203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维持100%

   140分类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围绕韶关“北江和东江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将生态修复区域划分森林生态屏障修复重点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区四大区域,统筹实施差异化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与生态环境质量。

森林生态屏障修复重点区以北部蔚岭和大庾岭、中部滑石山、南部青云山和九连山等山地丘陵区以及南岭国家公园和丹霞山两个生态绿核为重点,实施南岭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加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及森林品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区以北江上游、新丰江(上游)流域平原区为重点,主要沿浈江、武江、墨江、锦江、南花溪、南水、江、北江干流及新丰江等重要水系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加强北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开展水土保持和土地综合整治,提升河流防洪蓄洪能力,保障水生态安全。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以在采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区域为重点,修复破损山体和失稳边坡,重建生态植被,恢复矿区生态,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推进翁源、曲江、仁化矿区土壤综合治理,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区以乐昌市和乳源瑶族自治县为重点,主要开展石漠化治理,积极探索“光伏+石漠化治理”新发展模式,通过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能源改造、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移民等工作措施,着力加强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推进水土资源合理利用。

   141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实施森林生态屏障修复工程,以北江源区及南岭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青云山—九连山等重点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工程、南岭国家公园和丹霞山建设工程为抓手,以蔚岭、大庾岭、滑石山、青云山和九连山等区域为重点,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破碎化问题,提高区域内的森林资源质量。

实施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以碧道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浈江、武江、墨江、锦江、南花溪、南水、江、北江干流及新丰江等河流进行水生态治理和洪涝灾害防治,强化北江上游、新丰江上游等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和修复。规划期间内,重点推进浈江碧道、北江碧道及北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浈江生态廊道、新丰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强重要淡水生态系统及重点湿地保护区域修复,推进北江特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广东孔江国家湿地公园、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广东乳源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实施矿山整治修复工程,推进在采矿山和历史遗留的闭坑和废弃矿山的修复,进行矿山边坡地质环境风险隐患治理、土壤修复,开展矿山复垦绿化,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等。重点推进曲江大宝山铁矿、沙溪船肚钼矿、仁化凡口铅锌矿、新丰大席铁矿区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翁源、曲江、仁化矿区土壤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韶关芙蓉山国家矿山公园升级为国家地质公园,统筹推进矿业遗迹保护、修复和利用。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对乳源、乐昌石漠化区域治理,增加区域内的植被盖度、森林面积、水源涵养量,减少水土流失状况。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浈江流域南雄、始兴红砂岭区域为重点,加强自然山体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采石场、取土场、崩岗、无业主裸露山体与边坡的整治。

实施土地退化与污染修复工程,重点推进仁化董塘镇、翁源铁龙镇土壤修复工程,落实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污染土壤综合整治,保障土壤安全利用。

第二节 实施国土综合整治

   142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总结乳源桂头镇、仁化董塘镇、始兴罗坝镇以及南雄湖口镇长市村等3村的全域土地整治综合试点经验,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存量盘活和人居环境提升,有效提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产出效能。

   143实行区域差异化综合整治

基于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分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将国土整治区域划分为农村综合整治区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区。

农村综合整治区主要位于河谷盆地和平原台地,包括南雄盆地、仁化董塘盆地、坪石盆地、乐昌盆地和翁源盆地等地势平坦、耕地资源丰富的区域,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用地综合整治为重点,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系统解决农村耕地、建设用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逐步打造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集约高效的美丽乡村。

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区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和各县(市)重点镇及周边区域,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为重点,盘活利用区域存量用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结合农业资源特色,积极发展城郊农业。

   144实施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以恢复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水田为重点,逐步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保障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延续传统农耕景观,规划期间重点推进乐昌白毛尖和曲江罗坑茶特色农业的保护修复。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程,以农村居民点为中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和拆旧复垦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有效挖潜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工程,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在西河镇、西联镇、新韶镇、乐园镇、马坝镇、白土镇、龙归镇、犁市镇等周边范围,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连片集中改造,盘活释放存量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快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第三节 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145积极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积极盘活老城区、城中村等低效建设用地,重点推进基础设施落后、人居环境较差、布局散乱或与功能定位不符的区域的更新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盘活低效工矿用地,对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内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低效工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实施更新和整理复垦。引导分散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同时提高园区准入标准,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46积极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

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有序推进空心村、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复垦,宜耕则耕、宜林则林,为农民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鼓励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

   147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围绕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存量空间再利用成本收益等因素,加强对存量空间资源再利用的科学统筹与整体谋划,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明确城市更新规模、布局、时序。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多样化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优化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引导特色化公共空间营造,提高城镇生活空间品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加强土地混合利用,合理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单位土地的经济密度和产出水平,推动土地开发提质增效。



第十四章 支撑区域协同发展

   148全面对接融入“双区”

构建与“双区”水陆空全面对接的大通道。积极拓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高快速通道,强化韶关—广州、韶关—东莞—深圳两条交通走廊功能,全面融入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强化韶关港的水运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北江通道扩能升级,加强与大湾区港口对接。提升韶关丹霞机场的枢纽功能,承接广州大型国际枢纽的功能疏解。支持城际轨道建设,积极推动广从轨道快线(广州37号线)延伸至新丰,打造韶关融湾南部产业平台。

引导“双区”资源要素向重点平台集聚。以韶关高新区、县域产业转移园为主体,主动承接“双区”产业转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全面融入“双区”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建设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的成本洼地、政策高地、投资福地,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充分保障韶关高新区和产业转移平台等产业园区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将韶关华科城·莞韶双创(装备)中心打造成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空间。

提升与“双区”的产业合作。主动对接融入广州都市圈,推进广韶产业精准对接转移,主要承接广州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转移;加快深韶产业深度对接,推动中金岭南、宝能集团、比亚迪等在韶增资扩产、延伸链条,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深化莞韶对口帮扶,共建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加强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合作。依托广东自由贸易区韶关联动发展区,以借鉴复制广东自贸区政策为契机,建立完善与湾区城市,特别是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深度对接“双区”产业、技术、人才外溢,进一步研究加强与广州南沙片区在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的合作。

打造“双区”生态旅游后花园。立足韶关生态和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重点推进丹霞山、南岭国家公园、南华寺、珠玑巷和环车八岭等龙头品牌建设,重点发展山地生态文化观光、文化体验、养生度假、户外运动、研学教育、文化创意等旅游新业态,打造面向“双区”的后花园、康养地和体验场。

   149加强北部生态发展区协作

共筑粤北生态屏障。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协同清远、河源等地共同筑牢以南岭山地为核心的粤北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强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优化提升森林景观和生态质量。协同清远推动北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污染整治,保障北江上游饮用水源安全,推动南岭山地、广东大峡谷等重点生态斑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河源市共治万绿湖,建立常态化跨界河湖合作治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断改善河湖水环境。

共建南岭国家公园。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加强南岭山脉垂直生物带谱的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大力推进南岭药用植物科普基地以及南岭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与繁育基地的建设等,探索共建共管共享绿色发展的示范。

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合作。以南岭山脉、民族文化、客家文化等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为依托,积极与清远、河源等周边城市开展文化保护、旅游合作共同打造区域文化品牌。携手清远共同推进西京古驿道等线路的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推动古驿道沿线文化、旅游、生态的开发与保护携手清远共同建设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串联韶关的“大丹霞、大南华、大南岭、大珠玑”四大旅游片区以及清远的特色文旅资源,打造最具南岭文化特色的复合型旅游生态廊道。

   150深化粤湘赣区域合作

促进区域生态共保共治。与江西赣州、湖南郴州加强生态保护合作,协商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跨界违法行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机制。与湖南、江西等携手推进南岭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共同加强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推进G535升级改造,完善粤湘间省际通道,助力韶关与湖南联动发展。加快赣韶铁路扩能升级,保障赣粤运河建设空间,强化韶关与江西协同合作。

保障商贸物流大平台建设。建设韶关港综合货运枢纽、丹霞机场空港国际物流园等综合物流港口以及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区,保障项目建设空间,把韶关市打造成为粤北辐射湘南、赣南等地区以及内陆地区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集散中转枢纽。

着力推进粤湘赣省际产业合作。发挥组团优势加强产业经济协作,在乐昌坪石镇建设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在南雄建设粤赣区域合作试验区,谋划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助力韶关打造粤湘赣产业合作共建的投资高地。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151强化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152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

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防止换一届党委和政府领导改一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5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兼顾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并按照规定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立编制实施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共同责任机制,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涉及空间布局相关规划的协调和管理,制定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政策。

第二节 规划实施传导体系

   154建立四级规划传导管控体系

建立“市域—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地块”四个空间层级的规划传导管控体系,实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纵向传导、横向约束的目标。

市域层级: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以及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意图,将约束性指标、三线管控、发展引导等要求分解至下层级国土空间规划。

中心城区层级:落实市级规划的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城乡空间结构以及刚性管控要求,细化安排各类要素配置,制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与指引。市中心城区涉及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的部分范围,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一同编制。

规划分区层级:在规划分区中分解中心城区服务人口,确定开发容量,落实上位规划底线及重点设施布局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底线管控要素落实至空间,村庄规划需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做出实施性安排。

地块层级: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要求,详细规定建设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管理要求,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155指导约束市级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建立健全全市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协调机制,发挥总体规划对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制管理,将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产业布局、保护修复、资源利用、特色风貌、安全防灾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纳入编制目录清单。

   156指导约束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控制指标、分区管控规则、空间形态等方面强化对详细规划的指导和管控要求。划分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制定各编制单元主导功能指引、用途管制规则,加强对详细规划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的管控。

   157县(市、区)规划指引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各县(市、区)规划指引,明确各县(市、区)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底线管控、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等关键规划实施传导内容。

浈江区:韶关中心城区组成部分,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和商贸物流中心,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优选地,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主动承接“双区”产业和人才转移,打造服务面向大湾区、连接粤湘赣的商贸物流重要集散地。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落户机遇,大力发展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引导浈江区在东部推动创学研融合、产城村融合发展,在北部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重点建设浈江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强化韶关历史城区整体保护,推动莲花大道商贸物流和南部现代汽贸服务建设。与仁化县共同保护和创建丹霞山国家公园。

武江区:韶关中心城区组成部分,韶关市“双化双融”7先行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率先突破区,具有生态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城市核心区。主动承接“双区”产业转移,推进创新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大数据及软件信息服务、智慧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林文旅等产业。推动芙蓉新城与产业园区融合发展,重点建设莞韶城、江湾片区、甘棠产业园、龙归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增加绿地、开敞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推动生态宜居品质提升,建设现代时尚的新城区。

曲江区:韶关中心城区组成部分,韶关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宜居宜业品质之城。主动承接“双区”产业转移,推动钢铁、矿产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华南装备园、韶钢、白土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发挥广清韶旅游区域联盟作用打造大湾区黄金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南华禅寺和马坝人遗址等具有突出代表的文化旅游品牌。配合省市保护和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推动曲江大宝山、曲江瑶岭等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

乐昌市:韶关市域副中心城市,粤北门户城市,粤北重要交通物流枢纽城市,韶关绿色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乐居乐业绿美城市。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做强做优装备制造、新型材料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型储能产业,推进乐昌产业转移园、碳中和装备制造园、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等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以市区为核心,覆盖廊田、长来各镇的城市经济生活圈,引导坪石镇区集聚发展。加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乐昌段)和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等保护利用。积极配合参与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

南雄市:韶关市域副中心城市,粤北融入大湾区链接长三角的节点城市,粤赣区域合作示范区,绿色发展实践区,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发挥南接大湾区、北联江西的地缘优势,培育壮大精细化工、先进材料、林业生物、绿色植保等特色支柱工业产业,积极推进南雄产业转移园、绿色植保产业园、粤赣区域合作试验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统筹推进雄州—珠玑一体化发展,加快乌迳县域副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重点保障南雄盆地大型灌区建设。重构“大珠玑”文化旅游体系,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雄段)塑造“红色南雄”品牌,加强南雄历史城区、珠玑古巷、梅关—乌迳古驿道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推动南雄棉土窝钨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

仁化县: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粤赣湘三省边境支点城市,具有丹霞风貌特色的山水文旅精致城市。培育壮大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绿色工业产业,加快推进董塘凡口绿色工业园区、仁化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平台建设。发挥丹霞山的品牌效应,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游、乡村游、研学游、红色游等文旅产业,构建以生态农业、绿色工业和全域旅游为主体的生态产业体系。推动中心城区功能升级,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加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仁化段)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推动仁化凡口铅锌锗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

始兴县:融入大湾区的绿色产业集聚区,体现客家文化特色的粤北旅游目的地,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培育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始兴产业转移园、环车八岭产业带等平台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擦亮“中国最美小城”品牌。围绕“环车八岭生态经济圈”,重点谋划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特色旅游业项目。支持深渡水瑶族乡等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满堂客家大围和瑶绣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翁源县:韶关融湾和“双区”产业转移重点基地,广东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旅游休闲宜居地。培育壮大创新原料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粤台兰花等产业,加快推进融湾产业平台以及翁源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兰花)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提升园区服务配套水平和空间利用效率,争当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加快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兰乡古韵廊线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农特电商、生态旅游、特色民宿、农耕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翁源红岭铜多金属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

新丰县:韶关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南部门户,广东省绿色经济和产业转移重要基地,富有客家特色的山水宜居城市。把握广州都市圈战略机遇,积极推进广从轨道快线(广州37号线)延伸至新丰,打造湾区产业承接前沿地、农产品供给地、旅游休闲地。重点发展森林康养、先进装备制造、稀土、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等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推进新丰产业转移园、韶关融湾南部产业平台(创新园、回龙园、马头园、松园园)等建设。推动梅坑镇与县城融合发展。夯实“中国岭南避暑胜地”品牌。推动新丰雪山—左坑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

乳源瑶族自治县:全国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实践地,生态文化旅游和康养休闲优选地,宜居宜业的魅力城市。依托区位交通优势、特色资源优势,培育瑶山茶、高山蔬菜、瑶医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产业,积极推进乳桂经济走廊、乳源高新区、桂头航空产业城等重大平台建设。依托西京古道等历史文化资源和“世界过山瑶”品牌优势,加强瑶绣瑶服等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打造岭南民族特色文旅廊道。积极参与创建南岭国家公园。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158建设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依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推进市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省“一网共享”平台韶关分节点,形成现状、规划、管理和社会经济数据集。衔接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补充完善全市地理空间数据共享目录,全面实现纵向联通,并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

   159科学搭建规划实施监督系统

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动态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

   160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全过程、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利用多源权威数据,构建韶关市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阈值和预警登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图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及“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根据年度体检和五年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策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修改或动态调整完善,合理修正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的分阶段安排。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过程留痕制度。

第四节 近期行动与重大项目保障

   161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根据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规划体检评估、市级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以及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相关部门、县(市、区)近期行动,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重点关注区域交通、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公共服务、综合防灾、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方面,以五年为周期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空间和重点建设项目,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时序。

   162强化重大项目保障

建立重大项目台账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强化市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市县纵向联动,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责任主体。重大项目台账应及时衔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等,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对已明确选址的项目,应强化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对未明确选址的项目,做好用地规模预留。涉及布局调整和新增的项目,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的前提下,按视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在完成用地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五节 完善配套政策保障

   163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依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整合其它空间专项调查和评价,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调查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建立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方法,对市域范围内水域、森林、山岭、湿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164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

以控制线管控、用途管控、指标管控和名录管控为主要方式,切实保障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

控制线管控: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纳入各级法定规划,各层次规划、各类城市建设行为及项目审批都应落实相应管控要求。同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工业用地控制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等的管控要求。

用途管制:建立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从用途引导到具体地类管控的分级管控机制。

指标管控:各县(市、区)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指标,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约束性指标要求。设置指标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资源总量和利用效率、底线约束要素的管控。建立详细规划单元指标统筹机制,在确保刚性管控内容和总量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探索实现相关指标和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单元之间动态平衡。

名录管控:完善重大建设项目表、正负面清单,包括近期建设项目名录、各类资源名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名录、重大基础设施名录等。

   165制定规划实施配套政策

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重点从高品质生活、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用地保障、乡村振兴、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复、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方面,完善规划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财政金融支撑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附 图

  • 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 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枢纽站点及通道

  •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公路网系统

  •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管控引导图

  •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1.双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2.两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3.五边指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四旁指水旁、路旁、村旁、宅旁

4.三提三化是指乡村空间开展耕地规模质量、建设集约节约、生态保护修复三大提升,实现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化、美丽镇村特色化、生态资源价值化。

5.123出行交通圈:市内县(市、区)1小时通达、全省主要城市间2小时到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

6.113快货物流圈:省内1天送达、国内主要城市1天送达、国内绝大多数地区3天内送达。

7.双化双融: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产城融合、城乡融合。


附图:1.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jpg

附图:2.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jpg

附图:3.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jpg

附图:4.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枢纽站点及通道.jpg

附图:5.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公路网系统.jpg

附图:6.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jpg

附图:7.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管控引导图.jpg

附图:8.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