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府公报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3-02 11:27:14
来源:浈江区政府办
分享:

2025年,浈江区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363”工作安排,紧扣区委“六新浈江”发展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浈江实践筑牢法治根基,推进法治浈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本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依托“韶关政法大讲堂”,组织180人次中层以上政法干警参加培训,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区委党校新址高标准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成后对参加区委党校各主体班次的领导干部开放,借助区委党校教学资源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浈江落地生根。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建设统筹机制。一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盘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建设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2次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组织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现场述法,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精准点评,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打分,通过浈江发布等媒体平台同步公布述法报告,提升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制发我区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通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抓好各镇(办)和各区直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指导监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本年度全区13个党政机关29名公职律师审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方案、政策文件、合同文本等合计380件,护航百千万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推进,为我区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善后处置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作用,坚持能调尽调,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本年度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4宗,其中当事人撤回或者放弃行政复议申请47宗,调解成功率45.2%;以纠错方式结案13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5.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三年三连降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矛盾纠纷调解“五个一”工作法》被公安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所属刊物转发全国学习借鉴。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工作,形成《浈江区镇街承接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纳入行政处罚事项49项,回收行政执法事项136项,精准实施乡镇赋权,厘清权责边界,落实基层减负。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动态更新《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事项清单》,相比上一年新增6项联合检查事项,显著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印发《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本年度共移送8份检察意见书;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空壳公司的监管与治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象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构建起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良好格局,浈江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四是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办理社会公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本年度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61件,均按时回复办结,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均达100%,省、市交办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未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情形。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粤智助设备实现全覆盖,累计办理业务73799笔,服务群众50739人次,构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便民服务体系。纵深推进智能化企业登记审批,以商事登记自助服务机+微信公众号“智能办照”服务模式,办理企业营业执照613户,通过“一网通办(无纸化)”为商户办理营业执照598户,通过“全市通办”为商户跨区域办理营业执照191户,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二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新型信用监管机制,针对餐饮、食品、医疗器械等各行业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分级分类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7个,抽取对象328户;积极推动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年指导20家失信企业完成73条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三是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严格执行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单小型项目审批。本年度我区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项目294个,项目总投资约83.92亿元,全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社会建设协同进步一是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深化1+6+N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依托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4宗,调解成功1996宗,调解成功率99.6%。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互融互促充分运用综治中心多部门进驻资源优势,稳控风险隐患,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全区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6.63%。创新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浈江样板,完成犁市镇和花坪镇百姓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常驻+轮驻+随驻机制,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社区警务平台与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的数据互通,全年通过社区警务系统闭环处置矛盾纠纷681二民工作室为核心的警调衔接品牌效应凸显。二是构建全民普法格局。有效整合全区3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404名法律明白人和312个网格,创新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三轨模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围绕各个法治宣传节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40余场,派发资料5万余份。在新韶镇大陂村、十里亭镇湾头村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普法驿站+法治图书角+法治文化墙+法治讲堂+X项目复合型公共法律服务点,在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大村)设立青少年普法驿站,特色普法品牌雏形初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区中小学已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年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90余场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不断完善覆盖区、镇(办)、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年接待法律咨询900余人次,提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指引等法律服务1000余次。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全力推进法援+服务模式改革,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30宗,安排律师值班430次,为1146人次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全年公益诉讼受理线索43件、立案39件,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支持率100%,涵盖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深入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3件,有效整治了流经我区的珠江流域水体污染问题;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9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还有待提升,还存在“以行政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情况,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在不同区域、领域、层级之间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统筹协调不够、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二是程序意识不强,个别行政机关盲目追求行政效率,随意简化、剔除、删减法定程序;超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送达程序不合法;在执法过程中不注意收集和保全证据,被法院认定做出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不足,最终导致行政诉讼败诉。

(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执法队伍缺乏高素质专业性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配置不足,与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区的公职律师覆盖面还不够广,法律事务参与度不足,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新业态对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跨学科知识要求较高,但这类复合型人才相对较少,难以满足新业态发展需求。

(三)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执法培训实效性不足,执法培训深度和互动性不足,传统的培训方式难以满足执法实践的需求。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的比例仍然较高。二是执法单位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尚未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程序、裁量权行使、决定合法性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督和常态化的案卷评查,导致执法偏差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未能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保障执法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增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有效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作用,以改革的精神、系统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部署的依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5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课程列入区委党校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治思维和方式在决策、管理中的运用。

(二)全力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公职律师队伍,加快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二是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治需求,进一步提升辖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基层治理和行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三)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培训质效,切实提升执法质量。构建专业化培训体系,针对不同执法领域特点,坚持精准施策原则,制定并实施专项培训课程。持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构建教学练战评一体化培训闭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推动执法工作向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向迈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区、镇(街)两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同时,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对办案质量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