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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17 17:59:01
来源:浈江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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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浈江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铸牢法治之“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深化思想引领。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创新“宣讲+”模式,组织全区861名党员深入基层参与主题宣讲活动44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通俗化、大众化、轻巧化传播。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在党校新址高标准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举办年度“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强化统筹谋划一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盘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坚持法治建设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2次,先后出台《浈江区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韶关市法治领域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浈江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任务分工方案》及全区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文件,形成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考核的闭环体系。

3.抓住“关键少数”。一是巧用述法“杠杆”压实责任,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创新“述、点、评、展”模式开展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全区289名领导干部参与述法。二是制定《韶关市浈江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集体学法4次,组织全区5490名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99.9%。三是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健全“五大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件、区政府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42件、镇(办)及部门方案、政策文件合同文本等330件,组织全区3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合同1981份,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涉行政复议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3次。

2.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后印发《浈江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破局实施方案》,推动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制式服装和标志统一管理,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4场,打造犁市镇和十里亭镇两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试点。二是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和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市率先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年度案卷评查,抽查全区28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卷宗112宗。三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动态更新“综合查一次”任务清单16项,对全区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八大重要领域的129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健全行政复议应诉体系。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5宗,审结95宗、调解结案32宗,复议后诉讼胜诉率达100%。二是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办案结果精准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年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纠错率12.63%。

4.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全面落实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先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机构改革方案》《韶关市浈江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的机构职能体系。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不断提升办事指南精准度和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推进马上办、跟踪办、统筹办、延时办、智能办、一网通办“六办”新模式,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小时内,智能化登记秒批营业执照373户;大力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打造犁市镇标杆便民服务中心;健全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21个重点事项在我区高质量落地落实。三是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将优质法律资源引入浈江产业园,通过在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措施,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选派我区57名优秀骨干组建政法服务“百千万工程”专业团队,以护航保障企业发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开展下沉靠前服务143次。推行“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新模式,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抽查辖区内企业368家。用好“红黑榜”制度,通报全区各镇(办)、各单位“红榜”93项、“黑榜”8项,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

5.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法治乡村工作情况视察、人民调解和醉驾综合治理工作考察及“百千万工程”常态化民主监督等人大、政协调研活动。全年办理区人大交办代表建议22件、区政协交办代表委员提案102件,答复率、答复满意(含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聚焦人民群众关切,主动发布政务信息850余条,全年收到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宗,答复率、及时率均为100%。

(三)落实“三个聚焦”,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1.聚焦公民法治素养。一是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举办第七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巧用“普法+”模式,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依托“浈江发布”等新媒体资源壮大“指尖普法”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精细化”转变。创新“三轨”模式,整合全区3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404名“法律明白人”和312个网格,打造结对帮扶普法专业队伍,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23场。三是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结合“法律多进”活动举办“送戏下乡”文艺演出4场。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短视频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创作微视频5个,区司法局创作的《楼道公区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荣获第二届广东司法行政系统视频大赛优秀奖,“韶关市浈江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升项目”荣获2023—2024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2.聚焦矛盾纠纷化解。一是打造“法治门诊”服务窗口,完成全区及各镇(办)综治中心的提档升级建设,打造犁市镇和花坪镇百姓“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南门派出所“创建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秀单位荣誉正式挂牌。二是推进“法治体检”公益服务,积极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新增“红霞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调动全区147个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性,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1宗,化解率达99.6%,区司法局连续三年获得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颁发的“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省“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持续深化“首席接访员”制度,通过政法委员日常“坐诊”化解矛盾纠纷210宗。接入专家“引流”机制,组建一支由政法领导干部、律师、心理专家、优秀社区干部等173人组成的“多元化”调解队伍,通过“坐堂接诊”“上门巡诊”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29宗。三是开展“专家会诊”服务联动,以“庭所携手、联动解纷”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犁市法庭与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对接联动、纠纷联调、问题联治,灵活运用网上巡回法庭、法官联络站等就地、诉前解决纠纷17件,助推法庭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13%。

3.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构建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优化、系统集成,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的融合发展全年通过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提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1600余次。二是打造高品质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检司联动,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劳动报酬领域支持起诉案件4件,帮助追回欠薪6980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我区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虽然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有一定提升,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具体指标内容的研究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对如何抓好本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

(二)基层法治建设力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职权下放后各镇(办)行政执法业务量大幅增加,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的矛盾日益显现,短时间内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执法人员法治素质还不够高,镇(办)面对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涵盖面广,涉及自然资源、农林业、市场监管、卫健等多部门法律法规,但普遍缺乏专业能力强、高素养的行政执法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对外政务服务窗口管理不够精细化,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效力需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有待提高,法律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力度尚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树立法治典型、发现亮点不多,对典型经验的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增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法治建设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衔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落地落实,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抓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确保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激发各职能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力。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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