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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30 11:35:34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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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浈江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浈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区司法局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检察院办理案件入选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区社矫中心被列为广东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南门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广东省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秀单位,陵西路社区成功创建“广东省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示范单位。现将浈江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夯实有力

1.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贯彻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定期邀请法学专家、学者给全区领导干部作法治讲座,以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及研讨培训班的形式强化全区干部法治素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共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30余次。

2.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听汇报制度,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制定印发《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韶关市浈江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要点和87项任务。

3.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常态化推动“述法”工作,47个责任单位和266名领导干部均按要求进行了述法,组织区委统战部、区自然资源局、花坪镇、东河办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进行2022年度述法评议汇报,其中三个单位确定为优秀等次,一个单位确定为良好等次。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为98.41%、优秀率为97.62%。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全区约4000名领导干部观看网络旁听庭审直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个区直单位接受评议。创新举措率先举办首届普法创新作品大赛,18个单位提交参赛作品,全方面展示浈江法治文化建设成果。

(二)依法行政决策水平稳步提高。

1.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编制公布浈江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审计监督,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等各项投入安全高效。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完善区、镇(办)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指引,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100%。充分发挥12345、12389投诉热线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作用,全年受理核查12389来电举报、投诉、建议、咨询件140宗,已办结137宗,办结率97.9%;受理核查12345转办件共计2822件,办结2755件,办结率97.6%,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处置,事事有回音。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常态化开展规范文件立项、制定、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全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审查文件300余件,出具各类意见书187份,其中区政府法制机构专门法制审核意见26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次,及时推动废止1件期限届满失效规范性文件,修改不符合改革决策、上位法规定和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及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

3.优化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进合法性审查、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公职律师在全区党政机关覆盖率达37.5%,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43.47%,各级党政机关均配置1-2名法律顾问。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各镇(办)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实现场所规范化建设,配备接待室、立案室、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和档案室,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工作机制,坚持“以案定人”,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抄告和通报制度。筹备成立我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115宗、同比增长167.4%,在法定期限内的办结率为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4宗案件,出庭率为95.7%。

2.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布《浈江区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下放事项目录》,动态调整下放185项执法事项到镇(办)。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使用、新行政复议法学习等11期培训,累计近800人次参加。制定行政执法下放委托事项行政检查计划,全年共发放47张新版行政执法证,督促各执法单位“定岗定责”,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职责明晰、相互协作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升执法单位履职效能,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行非现场执法,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和执法细则》及《浈江区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汇编》,全区非现场执法指标评分在全市排名第一,执法案件数量名列前茅。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备案管理项目实行“一站式”“零门槛”办理。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工作,全年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项目237个、项目总投资额212.2亿元。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开骗税、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对涉及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立案,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移送渠道。持续精准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5.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浈江产业园、华南装备园等产业基地挂牌设立法律服务站,妥善化解重大项目落地涉及的土地、投资、合同、劳动、债务等纠纷,全力服务保障大数据产业集群、装备园扩园、国粤电力扩产倍增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柱产业、关键企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次组织律师、司法局工作人员、公证员及志愿者前往浈江产业园区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专门邀请资深律师和专利公司专家就劳动权利保障和企业专利保障等问题开展法治讲座和咨询服务。   

(四)矛盾纠纷化解优化升级。

1.多措并举推动全民普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年举办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50000余份,利用“浈江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信息共计800余条、原创文章80余篇。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平台建设,工单办结率达100%。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率先出台《完善浈江区村(社区)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的有机融合。全区101个村(社区)共配备33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 1569次,开展法治宣传324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78件,参与人民调解35件,提供法律援助8宗、其他法律服务11次。持续完善律所、律师管理工作,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重点督导建章立制及卷宗归档等情况,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

3.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机构,聚焦纠纷集中行业及领域,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2023年打造了“二民工作室”“志胜老兵调解工作室”“林玉莲调解工作室”三个个人品牌特色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紧盯涉土地征拆、欠薪维权、房地产开发等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78宗,调解成功1966宗,调解成功率为99.4%,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助推平安浈江建设。

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区四套班子领导接访下访、依法按政策办事和“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全面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开展律师参与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落实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全年化解市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2宗、区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9宗。

5.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围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年办理法援案件425宗,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值班492次,接待法律咨询 1000余次,发放法援便民卡、宣传资料23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综合能力不高,行政裁量权基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存在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业务不熟、专业不精、融合不畅等问题,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使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的综合效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促使各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加积极地投资经营,恢复市场信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亟须进一步出台更多惠企便民的政策措施,打造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必修课程,坚持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切实加强培训轮训,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盘活现有的资源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的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推动在法治领域把“十一个坚持”落实落细。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围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二)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引规范、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健全、执法指导培训到位、执法监督体系完备、执法保障更加充分等方面协同发力,强化“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使用,严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公平的镇街法治环境,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守门人”和“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全面助力党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健全法治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吸收的力度,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优化法治建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力量配置,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严厉打击涉企金融违法犯罪,推动涉企案件快侦快办。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妥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涉企执法办案;优化流程管理和时限管理,破解“执行难”问题,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助力受害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行政许可办理,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部门联动审批效能,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接下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法治浈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韶关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浈江力量!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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