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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2-25 12:03:45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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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决策,增强法治思维,切实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浈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与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融合,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专题学习与培训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共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30次,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学习1次,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浈江区政法干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1次。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结合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制定印发了《2021年浈江区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先后在区政府党组、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难题和基层法治问题。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区委书记、区长带头给全区政法干警上主题党课,公法检司主要负责人上党课5次,以“五建”为抓手,坚持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红色经典学习和专业资源挖掘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推进工作相结合,聚焦中心工作,推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聚党心民心、为服务新时代浈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经省、市评估验收,我区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新法律法规,切实融入执法普法全过程各领域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署安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保障。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镇(街)综合执法水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保障服务等方面具体深化落实。成立了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股,具体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订印发了《浈江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编制起草了2021-2025 年《法治浈江建设规划》、《浈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保障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深入学习宣传新法律法规,加强全面普法教育。坚持以上率下、“合力共建”,年初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区政府领导坚持按计划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全区各部门、各镇(办)均组织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区普法办通过组织社会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加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律八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全区共组织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40万余份,参与群众40万余人次。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30余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履职尽责

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健全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有效推动了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各级党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坚持亲自协调,对重大任务坚持亲自督导,坚持定期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二是严格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我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调动我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区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树立正确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夯实我区法治建设的人才基础。四是全面总结2020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列入2021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经验,通过“浈江司法”、“韶司在线”等新媒体进行推广,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举办浈江区第二届述法评议活动,创新述法评议工作方式,增加社会公众评议环节,对区委宣传部、区政数局、乐园镇、风采办四个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现场评议,均获得优秀等次。五是完成述法抄报工作。完成全区2020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述法抄报收集上报工作,全区共有14名市管干部,162名区管干部抄报了述法报告。六是成功举办了浈江区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对浈江区文旅体局、区统计局、区卫健局、区政数局、区应急管理局等5家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议,5个单位均获得优秀等次。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决策,持续推进依法履职

1.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及程序。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下发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浈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挂网公开。二是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1年共有浈江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十大行动方案、韶关市浈江区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涉及经济发展、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两项重大决策,均落实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加强行政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共审查各类法律文件90件,同比增长66.6%。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韶关市浈江区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实施方案》,清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及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优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分级统筹”“谁制定、谁清理”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2021年完成区人大办交办代表建议24件,办理区政协交办委员提案73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办理市人大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44件,53件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答复率为100%。

4.切实履行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乡村法治建设,花坪镇花坪村、犁市镇下陂村被确认为2021年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点,同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推荐花坪镇花坪村申报广东省“百镇千村”。浈江区东河街道陵西路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浈江区在“七五”普法终期检查考核评估中被市普法办评为优秀等次。

 (二)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法治效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审批业务流程,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最优减提交材料、减办理时间、减跑动地点及次数;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启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事项的梳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浈江区30个部门完成管理员的注册、授权工作;完成认领、补充、完善监管事项目录的工作;完成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工作。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目录425个,编制完善实施清单464个,实现完成率和完备率100%。

2.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一是积极开展全市通办工作,设置“全市通办”受理服务窗口,实现444事项跨区县可办;二是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96.94% 、“一窗综合受理率(依申请事项)”94.72%,网办率(依申请事项)95.44%,最多跑一次事项(依申请事项)99.78%。

(三)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发布并施行《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率先在全市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执法事项,统一执法主体,统一执法培训,统一执法流程和文书格式,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制定下发《浈江区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共调整下放由镇街实施的区级行政执法事项124项。印制一批《韶关市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实操手册》发放给镇街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举办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2期,相关活动登载在学习强国(已审核通过)、南方+、网易、腾讯网、澎湃新闻、韶关广播电视台县市区连线“浈武聚焦”栏目、荔枝网等。此外,各镇(办)、区直各部门也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为规范镇街执法,制订下发了《浈江区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辖移送制度(试行)》《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规定。

2.加强行政执法督察。全面落实和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区直各执法部门及各镇街均规范运作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收到了较好成效。组织开展镇街执法专项检查1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培训,2021年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案件。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领域执法活动,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执法活动500多次,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执法。

 (四)积极维护司法权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人员提交答辩,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案件。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化。自觉履行行政生效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健全行政赔偿(补偿)制度。2021年涉及浈江区政府的行政一审诉讼案件7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1.42%,同比提升了18.79%。

2.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监督。制定《韶关市浈江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行政复议委员会”调整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设立“浈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日常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下沉及规范化建设。实施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前调解的比例,2021年和解与调解行政复议案件13宗,同比增长62.5%,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改革后,增加专项编制5名,进一步充实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办案力量。2021年,共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48宗,同比增长200%,共办理市一级行政复议案件4宗。

(五)继续抓好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顾问工作。充分整合资源,组建由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骨干、法援律师、外聘律师等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共计14人,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审核重大合同、法律文书等137份,出具征求意见回复函294份。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348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9次,开展法治宣传494次,参加人民调解26次,提供其他服务35次。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12348热线”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申请共11宗。进一步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工作,完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各项配套制度,共办理公证案件276件,其中国内公证214件;涉外公证62件;派发宣传单张400余份;为现役军人等马上办理公证共5件。四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1宗,同比增长11%。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体检,助力农民工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线上线下优质服务。

(六)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我区坚持以法治思维处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系统地学习疫情与社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机制。进一步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参加人员4万多人次。三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风险识别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管控机制,针对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风险量化评估,分级分专业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清单,确定防控重点,实现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监控闭环管理。特别是注意结合当前防疫形势与安全生产任务,科学研判安全形势,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不断促进安全工作提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推动平安浈江建设

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10个退役军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创新在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进一步推动平安浈江建设。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紧盯涉房地产开发、土地征拆、欠薪维权等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信息收集、预警研判工作,全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15宗,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区司法局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一些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仍不够重视,对重大行政决策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范围及内容认识不足。

(二)镇(街)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规划

一是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步调整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工作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架构;二是注重发挥党委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加强统筹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编制完成和组织实施2021-2025年《法治浈江建设规划》、《浈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二)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制发程序,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整合现有行政复议力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下沉;深化复议与诉讼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部门及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水平。强化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五)进一步指导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体制机制

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和检查督导,规范健全镇街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

(六)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

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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