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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12-30 15:47:17
来源:浈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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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于2022年9月23日印发了《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24日起施行,为期三年。现决定继续实施,现就《管理办法》中的重点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村(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村(社区)治理在社会治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村(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如何建设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成为摆在司法行政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也为加强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制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监督管理的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是中央政策在基层具象化落地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中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枢纽。

二、《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

工作原则是什么?

《管理办法》适用于韶关市浈江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选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便捷高效的原则。党的领导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服务宗旨,因地制宜契合不同村(社区)实际情况,便捷高效则保障法律服务能够及时、有效地覆盖村(社区)居民。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选聘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是选聘方式。选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实行区司法局推荐,镇街司法所组织协调,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双向选择确定,并最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方式。这种方式既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又尊重了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实现供需匹配。

二是聘任条件。村(社区)法律顾问需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律师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广东省内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无有效投诉记录,近两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符合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优先考虑在浈江区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便于其参加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事务。

三是解聘情形。包括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主动申请解除聘任关系且有正当理由;村(社区)组织要求更换村(社区)法律顾问且有正当理由;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检查评估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司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解聘的其他情形。村(社区)要求更换法律顾问时,需提交书面申请与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等,由区司法局决定是否更换,充分保障程序的公正性。

四是新法律顾问选聘。因原村(社区)法律顾问被解聘或村(社区)新设、撤销、变更等事由需选聘新法律顾问时,由区司法局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对备选法律顾问人员进行甄选。每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不得超过5个,已担任3个以上(含本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原则上不列入备选范围,优先考虑在浈江区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且尚未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四、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是什么?

(一)服务内容

涵盖为村(社区)开展“法治体检”,协助起草、审查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制定或审核、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村(社区)重大事项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基层组织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村(居)民日常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协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协助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协助开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承担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全面满足村(社区)的法律需求。

(二)工作时间和方式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或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时间可与村(社区)商定,原则上相对固定,方便村(居)民。同时,应邀请辖区村(居)民加入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群或主动加入村(社区)村(居)民微信群,通过线上方式及时了解矛盾纠纷和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和解答咨询。

(三)特殊情况上报

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涉及群众集体诉讼或上访的案件,涉及农村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涉法事由,涉及重大违法行为和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以及涉及村(社区)重大突发性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应及时上报给所在地司法所和区司法局,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是需做好工作记录。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后,应当按要求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填写工作日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服务情况,做到精准分类、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原则上于当月20日前完成工作日志的上传,当月服务必须当月内完成记载。到村(社区)提供现场服务及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的,还应当填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账,确保工作留痕,便于监督管理。

二是需保证服务质量。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依据服务合同和执业规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及时快速响应,对一般性法律问题即问即答,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在商定时间内答复,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需赶赴现场的不得无故拒绝,确有正当理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坚持依法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供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建议;热情文明服务,认真倾听,积极沟通,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激化矛盾。

三是需严守工作纪律。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期间应当严守执业纪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遵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指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诚信规范地开展法律服务;遵守保密制度, 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遵守廉洁规定,不收取村(居)民钱物,不向村(居)民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利用工作便利为所在单位、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煽动、教唆村(居)民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解决争议,不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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