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实施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质的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关于实施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质的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通告》的通告(韶市建字〔2024〕35号)
为切实加快构建完善韶关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保障性质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申请和管理,市住建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实施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质的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切实加快构建完善韶关市住房保障体系,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中的“补位”作用,作为《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23号)和《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规定》(韶市建字〔2023〕194号)的配套文件,同时与《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韶市建字〔2023〕10号)中租金减免和保障优惠类型保持一致,结合我市主城区实际,对主城区保障性质的直管公房租金减免予以调整,同步规范相关操作流程。
二、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
(二)《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23号)
(三)《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韶市建字〔2023〕10号)
(四)《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规定》(韶市建字〔2023〕194号)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有五部分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租金减免条件和比例标准,三是明确申请材料和申请方式,四是相关事项说明,五是其他附则。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的说明。主要明确了适用对象为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管理的2018年5月前已承租入住的,按2010年5月原定住房租金标准执行的直管公房承租家庭。
(二)关于租金减免的说明。主要明确了不同保障对象类型的租金减免条件和减免比例,此租金减免标准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优惠比例保持一致。
(三)关于租金减免材料和申请方式的说明。主要明确了基本申请材料和不同减免类型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其中涉及提交相关证照材料的,可结合实际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证明等实现“免提交”,该项申请需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事窗口提交办理。
五、政策解读途径
在文件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市住建管理局将申请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韶关市住建管理局网站上全文刊登该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六、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各县(市)及曲江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属地实际明确具体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管理要求。本规定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