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44号)和《韶关市水务局开展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韶市水建管[2018]70号)要求,在全区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二)哪种情况属于河湖“四乱”问题?
河湖“四乱”问题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类。
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本次行动的开展的时间及范围是什么?
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行动范围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主干河道、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
(四)本次行动的成效目标有哪些?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一)什么是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是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加强河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严格河湖空间管控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长期存在的水利“重建轻管”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2014年8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决定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二)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是什么?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规定的城市防护区、乡村防护区的防护等级拟定。
(三)
划界确权范围有哪些?
根据河湖划界确权实施方案附表,河道划界确权工作涉及河流12条,河段划界总长度129.3千米,设立界桩个数2585个,竖立公示牌个数517个,划界费用约129.27万元,确权费用约5946.39万元;水库划界确权工作涉及水库2宗,分别为西牛潭水库、石子坳水库,坝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界面积分别为140亩和605亩,库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界面积分别为4610亩和10067亩,水库设立界桩个数454个,竖立公示牌45个。水库划界费用约218万元,确权总费用约3004万元。
三、
韶关市大陂河(大学路至浈江河口段)整治工程
(一)文件出台背景
结合《韶关市总体规划(2006-2020)》和《韶关市东环线沿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了《韶关市大陂河(大学路至浈江河口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大陂河河道蜿蜒曲折,由于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监管,河道堵、卡、占现象日益严重,导致河床淤积、行洪能力萎缩,灾害风险加重,严重制约当地的经济发展,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出行,同时也导致水污染加剧、河流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河流基本功能衰退及其健康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工作目标:为了保障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大陂河进行整治是十分必要的。工作任务: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为5.116km(含棚户区改造工程立项建设的0.59km河段),新建堤防工程8.772km、新建污水工程2.177km、新建穿堤建筑物8处、拆除改造跨堤建筑物5处、新建临堤建筑物13处、新建景观闸坝1座等。
(三)文件依据
市政府第十四届49次常务会议纪要。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该工程作为东环片防洪排涝体系中的排水干流,覆盖范围较广,涉及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与水利工程建设理念区别较大。该工程属于市政项目,建议明确业务监督机构和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二是由于该项目存在大量的截弯取直,涉及到各类建筑物和附属物土地进行征收以及设备搬迁、营业损失和管线迁移等工作,项目所需市土储已征收土地部分建议由专业部门协调市土储提供建设单位所需,上述工作交需明确镇、区职能部门及专业机构负责完成。
(五)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是将该整治工作纳入到山水林田湖草的项目建设库中,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解决项目资金筹集难题。二是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列入新增债,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梳理大陂河(大学路至浈江河口段)整治问题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资金来源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我区存在的困难,争取早日启动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