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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委宣传部(浈江区新闻出版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22-04-21 16:57:34
来源: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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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擅自增减行政许可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 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点击查阅):浈江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2021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doc

举报电话:12345

来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鑫汇路88号鑫金汇建材城一期一栋三楼

收件单位:浈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收)

邮政编码:512023

电子邮箱:zjqsjglj@163.com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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