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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任命机构改革后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2019-03-13 10:06:00
来源: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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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浈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命事项,任命了机构改革后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委副书记、区长曾清兰参加会议并宣读了有关提请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雪华主持会议。

据了解,根据浈江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浈江区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区监察、林业、农业、文化新闻出版局等单位,不再保留的政府组成部门有关人员的职务自行终止。浈江区机构改革新组建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政府组成部门,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新组建部门人员进行任免。会上,新任命干部面向五星红旗、左手按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进行宣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代表新任命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浈江区委高度重视区政府工作机构调整后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选配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努力把优秀、合适的干部选配到主要负责人岗位上来。希望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踏踏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业绩,向组织、向全区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浈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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