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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依法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

2018-01-11 17:02:02
来源: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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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浈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代表们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依法选举产生浈江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经投票表决,浈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曾光明当选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在随后召开的浈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经浈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2名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3名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当选人员按程序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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