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要诚恳接受问题,坚定整改决心。巡察发现的问题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弱项、缺项和漏项,提出的整改意见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方向。因此问题整改不能只做“照单全收”这种形式上的表态,而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接受,把巡察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应付整改。问题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阻隔“旧问题刚改,新问题又来”的恶性循环。
会议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要列入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逆向扣分和“一票否决”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等。要强化政治担当,以上率下,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主动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全程督促落实。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在手上;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要“严”字当头,在每个环节都认真、求真、动真、较真,通过对干部的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管党治党更加严实。
下一步,区委巡察办将联合区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改情况的督导、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将被通报问责并首先作为“回头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