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6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了问题认领会,党组成员对照问题逐条认领,随后又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讨论和部署,提出要求,并制定《浈江区司法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成立了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领导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3年10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情况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对认领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就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10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并在会上专门就巡察整改具体单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讨。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各项工作中的短板,切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水平提升。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强调整改任务完成的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强化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促进理论学习“深化”“内化”“转化”。
二是统筹计划安排。不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的学习领悟,先后制定完善了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等工作方案,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笃行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
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和自查自纠,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并制定相关学习计划予以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成员每次发言都能够围绕主题并结合自己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交流、发言,及时做好学习笔记,并形成学习台账,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3次,研讨交流发言4次。
三是大兴调查研究。紧扣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围绕区委“1363”工程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方面,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成员从工作实际出发带队开展专题调研,确定调研课题4个,相关研究成果已转化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和成效,以法治方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司法所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和研判。全面自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2023年对全局计算机开展安全检查1次,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及矫情分析会8次,民情夜访14次,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位,严防基层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三是强化运用发挥好本单位宣传阵地的作用。强化局机关图书角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浈江司法”的作用,转载和发布本单位信息简报和上级相关政策信息共800余条。
4.针对“公共法律服务政策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完善村(社区)依法决策机制 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着力推动村(社区)民主决策制度与依法决策机制的有机整合。常态化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服务,主动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的贴心法律服务,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 的“最后一公里”。法律顾问在2023年度累计为村(社区)组织及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1844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279人次,开展法治宣传413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3份,参与人民调解48件,办理法律援助9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2次。
二是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多次组织调研启明公证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事宜并形成初步方案,努力推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公证机构积极拓展业务,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2023年首次配合外地法院办理大额的保全证据公证1宗,提供线上便民服务80余宗,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加急、延时等服务20宗,不断提升公证办理质效。
5.针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对办理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答辩工作质量,制定印发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2023年首次创新通过“现场培训+网络直播”双线并行的方式召开浈江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暨行政复议应诉业务知识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通过发通知、提醒函和谈话提醒等形式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案件录入行政执法平台,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相关流程,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督察有机结合,联合区检察院到现场实地查看执法单位办案场所和执法案卷,现场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通过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有效系统防范执法领域风险隐患。
三是着力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提升执法编制使用效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2023年全市首创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了1场全区性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完善基层执法配套机制,制发《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该立案不立案的案件进行检查监督和整改,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工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经费审批程序,定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着力提高财务规范化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监督力度。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熟悉掌握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知识。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和刚性执行, 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做好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及管理审批,切实推动公务用车和机关后勤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强化主责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局党组与局班子会权责、时间顺序、议事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把握好决策的内容、程序,确定涉及“三重一大”的内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加强信息共享和民意征集,强化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和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8.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修订印发党支部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进一步优化党组织机构设置,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局党总支部和下属三个基层党支部的成立及选举工作,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2023年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严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
三是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推行“党建+履职”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立足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9.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加强干部教育与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检查,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自我监督。
10.针对“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浈江区非区管干部选人用人操作规程》,切实把党组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三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开展队伍建设调研,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储备力度,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储备,不断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1.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是不断提高单位内部制度建设质量。对原《浈江区司法局制度汇编》共78个制度进行了审查和修订,由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行认领、梳理和完善,法制部门审查,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规范,修订后形成56个制度并已汇编成册下发至各司法所、各部门,确保各司法所、各部门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范。以务实管用的制度建设为抓手,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及时纠正。立足实际,新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狠抓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四)在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上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严格按照人事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日常工作纪律监督管理力度,着力推进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化建设,规范纸质会计报表归档工作,积极制定完善有关干部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局领导班子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是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工作作风整治督导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浈江区司法局首问责任制》《浈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浈江区司法局岗位责任制》,2023年局党组成员两次带队到各部门、各司法所及辖区村(社区)等地开展督导,11月3日对督导情况予以通报,明确整改期限,12月结合法治督察、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紧盯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局党组书记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切实将作风建设层层传递,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存在漏洞、缺失、失效的制度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有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强化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551300;电子邮箱:sgzjsf@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乐土路3号4楼政工科;邮政编码:512023。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