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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浈江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4-03-20 14:29:57
来源:浈江区委第二巡察组 张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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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浈江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医保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东河街党工委、车站街党工委等4个单位党组织,以及新韶镇所辖5个村(社区)、曲仁办1个居民区和犁市镇所辖10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传达了区委书记、区长鲁锦锋关于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据悉,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去年9月中旬至12月中下旬,区委开展了区委十届第四轮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监督、落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反馈会议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统筹督促落实,探索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严格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时向有关区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通报相关单位的巡察情况,跟踪了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这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巡察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将以务实踏实、忠诚履责的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为浈江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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