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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9-09 16:50:20
来源: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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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部(以下简称区直机关工委党支部)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4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1年4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工作、转变作风的实际行动。

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在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方面

①工作履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拟定下发《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措施》,用制度抓落实,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班子领导挂点基层党组织,分片区定期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切实加强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②工作落地效果不平衡

整改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党建+云端”,及时将中央和省市抗疫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二是重点打造融合党建品牌。在“浈江机关党建”公众号开设“聚力打造党建品牌,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专栏,收集整理党建品牌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先进党组织工作经验并进行总结推广,形成品牌引领效应,展现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亮点。三是开展支部品牌评选和创建成果展示。开展了 “融合党建·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成果评选活动,对党建品牌创建示范单位进行线上展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③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班子领导联系挂点基层党组织,分片区定期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整改情况: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2.在基层党组织监管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①换届工作指导不到位,批复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浈江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制度》,用制度指导工作落实。二是全面摸排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时间等情况,并对临近换届单位党组织进行提醒。三是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党组织发放了《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②对区直机关离退休党支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对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管理和关心关怀,结合元旦、春节、“七一”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组织党务干部培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各机关党组织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关于离退休党支部管理的工作思路;结合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对部分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梳理,为党龄50年以上的老党员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③对“两新”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两新”党组织,分片区不定期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管理。二是组织对“两新”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集中学习。采取现场教学和党史讲座两种方式组织了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提升“两新”党组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3.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①领导核心作用有缺失

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及时调整班子领导分工,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②班子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工委班子会议集体议事决策作用,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

4.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认识。按时总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做好年度学习总结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制定《区直机关工委2021年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结合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强中心组成员讨论和互动交流。三是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抓好理论学习,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方面

①工作部署有欠缺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浈江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做到书记亲自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处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并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举措少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巩固和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系列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活动。印发浈江区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拓展学习计划,举办2021年浈江区机关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转正一年内的党员培训班等活动,均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列入其中,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强化阵地建设,设计制作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③分管领导未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报告”的要求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已在2020年度的个人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管领导个人年度述职内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

1.在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方面

整改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2.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学习交流,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的整改

1.在自身党建工作不够严实方面

①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支部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②“两学一做”未有效开展

整改措施: 提高支部党员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完善个人自学笔记,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③会议记录存在补抄补记现象

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按时记录会议情况,避免补抄补记现象发生,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2.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为薄弱方面

①工作机构不完善

整改措施:向区编委提交《关于增加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请示》,印发了《关于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工作办法(试行)》。同时,积极与区纪委监委沟通,推动完善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对接中,争取2021年底前完成。

②未见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区委巡察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区直机关及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持续推进。

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严实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区纪委关于纪律学习月活动开展有关安排,推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

④抓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按照整改反馈情况,在党务干部培训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定期在“浈江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刻领会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

4.在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方面

整改措施:将提高工作认识,继续加强审核把关。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公文审核把关,确保公文表述准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与机关党建工作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些问题有待深入解决,一些制度需要长期完善。下一步,区直机关工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222185;电子邮箱:zjzsjggw@163.com。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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