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召开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

2020-12-25 16:17:46
来源:浈公宣
分享:

501ef2696ecd223730acbf7151ce096.jpg6d98d5d501f9c8b853d496025a126ec.jpg

12月17日上午,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召开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会议由浈江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曾东野同志主持。

潘启斌同志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对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的巡察意见。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不平衡;执法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发挥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有差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财政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松弛,“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党员管理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人事工作仍有短板;干部队伍结合不够合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巡察组要求浈江分局党委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的建设基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曾东野同志代表分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组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浈江分局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求分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要求把巡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好、解决好,要用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高的标准,不折不扣的抓好问题整改和落实。抓好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当前浈江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全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巩固巡察成果,抓好工作结合,提升整改实效,推动浈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上下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处漏洞、建立一套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约束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不断推动浈江公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曾光明同志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浈江区委书记陈来安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指出,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是责任要求、是发展动力,要求浈江分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浈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光明;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组长潘启斌、副组长张建丰;浈江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林航;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小兰;以及巡察办有关同志;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