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办法(试行)(韶浈府规〔2018〕2号)》的规定和要求,由我局牵头组成评估小组于2019年12月17日对6个街(镇)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估结果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提出复评申请(联系电话:8204363)。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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