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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第一组召开巡察浈江区委宣传部反馈意见会议

2019-11-28 12:09:16
来源: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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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1月22日下午,在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召开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第一组巡察浈江区委宣传部反馈意见会。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叶丽芬主持。会上,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第一组组长陈京雄宣读了反馈意见;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宇林同志作表态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光明针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2019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第一组对浈江区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列席班子会、到宣传文化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和镇(办)实地了解等形式,顺利完成巡察区委宣传部工作任务。

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第一组组长陈京雄在反馈会上指出,2013年以来,浈江区委宣传部以党建引领统筹全区宣传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较有成效,为浈江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保证和比较有力的舆论支持。同时,巡察中也发现了6个方面9条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指导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安全防护能力不足。二是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组织推动全区理论武装工作不够细致,抓镇办、区直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实。三是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年度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缺失。四是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对谈话提醒工作的认识理解不到位,在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上比较欠缺,存在会计凭证不齐全、报账要素不完整等现象。五是在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乏自觉,推动宣传文化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举措不多。六是在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够彻底,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隐患依然较大。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宇林同志就巡察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全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勇于政治担当,逐一落实整改领导责任,坚决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政治引领,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把我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得更实、做得更好。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光明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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