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韶关市浈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02-28 15:47:12
来源:浈江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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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韶关市浈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先林辞去韶关市浈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叶先林的韶关市浈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叶先林的韶关市浈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