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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示

2022-04-03 12:27:28
来源: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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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线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浈江区西牛潭水库

二、划界标准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本次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标准如下:

(一)管理范围

工程区:按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的占地范围及其周边30米,大坝下游坝脚线外100米。

库区:按溢洪道堰顶高程178.75加1米,即179.75高程线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二)保护范围

工程区:水库的工程区、生产区的主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

库区:179.75高程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结合水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大学路13号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冯友翔  

联系电话:0751-8255963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nyj@163.com


附件(点击查看):

1.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说明.pdf

2.西牛潭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图.pdf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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