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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7-10-09 12:00:00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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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浈府〔2017〕99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组织安排,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刘雄生同志在我区挂职三年。挂职期间,原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子龙同志分管,现由区政府副区长彭荣华同志代管的招商引资工作调整为由刘雄生同志分管。调整后,刘子龙同志不再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刘雄生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对口帮扶和产业共建工作。
特此通知。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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