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兹有我局1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持证人信息如下:
潘强,原证件号:F460131。
现宣布上述人员在公告公布之日起所取得的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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