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广东省北部生态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调研座谈会
为配合做好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重大课题“广东省北部生态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项目研究,8月7日上午,项目承担单位调研人员韶关学院政法学院院长、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委副主任委员韩登池一行五人赴浈江区开展调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保分局、车站办等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雪华主持会议。
会议就党的领导、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普通群众在基层社会环境治理中的现状、所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难得困难,基层社会环境治理建设中的立法需求,基层社会环境治理执法领域的规范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会议对近年来浈江区各级各部门为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做了很多工作,也有很多亮点和成绩,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问题与困难。会议建议,要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党组织领导机制,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树立全局观念,完善顶层设计,围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在政策上加快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在广东省在“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上能为北部生态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一张蓝图;建设和完善与生态区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北部生态区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对基层的投入,吸引高质量的人才实现高层次的治理;发挥镇(街)、社区(村)的在基层社会环境治理作用,有意识地培育社会组织,强化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加强立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强化基层组织执法权力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