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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03-25 15:29:00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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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区上下攻坚克难,积极践行 “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这一战略,做好“产业共建、城市提升、商贸产业聚集、乡村振兴发展”四大攻坚战,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17年全区生产总值(GDP)229.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6.2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1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4.55亿元,增长4.6 %;第三产业增加值187.8亿元,增长 6.5 %。三次产业结构为3.1:15:81.9 。2017年快报民营经济增加值91.57亿元,增长4.6%,占全区生产总值的39.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038.6元,增长 5.5 %。

  

    年末全区从业人员18.19万人,其中,第一产业2.09万人;第二产业4.42万人;第三产业11.68万人。据区工商部门统计,年末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5156户,从业人员 31728人,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 14517户,从业人员数 30143人(不含粤北开发区);私营企业1924户,投资者人数3230人,其中城镇私营企业1660户,投资者人数3014人(不含粤北开发区)。

    全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51.8 万元,同比下降11.8 %,其中,税收收入19630.82万元,同比下降10.1%;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6931万元,增长25.3%,其中财政八项支出增长26.6%。

 

二、农  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1.4亿元,增长3.8%。其中:农业产值增长4 %;林业产值增长5.9 %;畜牧业产值增长2.7 %;渔业产值增长 3.4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增长3.4 %。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累计15.75万亩,增长1.56%,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63万亩,增长0.1 %;油料播种面积2.92万亩,增长 2.2 %;蔬菜播种面积 5.86万亩,增长2.29%。

2017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农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

粮食

万吨

2.5522

0.1

其中:稻谷

万吨

2.2883

6.09

蔬菜

万吨

12.3337

5.96

花生

万吨

0.7287

2.69

出栏肉猪

万头

8.7533

2.9

出售和自宰家禽

万只

106.0235

5

水产品起水量

万吨

1.0243

3.8

水果产量

万吨

1.4689

8

    年末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9995亩,比上年增长2.2%;有机产品面积7585.8亩。

    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4.2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 3 %;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7台,小型拖拉机 856台,联合收割机75台,农用排灌电动机260台,农用水泵82台,农用运输车854 台;机耕面积 3583.3公顷,机播面积776.13公顷,机电灌溉面积 686.6公顷,机械植保面积50公顷,机收面积3449.1公顷。

农村用电量0.41亿千瓦时,增长 1.25%;化肥施用量(折纯)0.36万吨,增长2.08%。

 

                       三、工业和建筑业

    浈江区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快报)有47家,其中工业总产值达亿元以上有17家。全年工业实现增加值26.8 亿元,同比增长12.4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1亿元,同比增长14.3 %。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增加值13.7亿元,增长10.8%;外商及港澳台工业增加值 2 亿元,增长17.4%;民营工业增加值6.2亿元,增长16.1%;股份制工业增加值15亿元,增长14 %。轻工业增加值 3.4亿元,下降11.6%;重工业增加值15.9亿元,增长20.8%。年末浈江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3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4亿元,同比增长 33.5%。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2991.6万元,增长87.6%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8640.7万元,增长8.8%。其中,装备制造业增加7053.3万元,增长12.5%;优势传统工业增加值3348.9万元,下降8.9%。其中,纺织服装业下降7.9%,金属制品业增长8.9%。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32640

-0.6

液压元件

万件

21167

-12.9

铸钢件

万吨

23179

-6.1

锻件

万吨

44467.7

8.9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6443.3

1.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贡献率3.3%,资产保值增值率210%,资产负债率82%,成本费用利润率3.4%。主营业务收入86.9亿元,增长29.3%;利润总额2.9亿元,增长40.4%;税金总额 1.3亿元,下降52%。工业产品销售率97%,降低4.6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55.8万吨标准煤,增长71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4.9亿千瓦小时,增长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电6.6亿千瓦小时,增长 50.4 %;第三产业用电4.7亿千瓦小时,增长5%;居民生活用电2.9亿千瓦小时,增长2.3%。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 7.79亿元,下降9.8%。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10  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54.69亿元,下降6.44 %,其中完成省内资质建筑业总产值26.98亿元,增长10.8%;实现利润总额 0.97亿元,增长 21.7%;应交所得税0.25亿元,下降36.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5亿元,下降1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13亿元,增长7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6.33亿元,下降50.5%,其中工业完成投资16.33亿元,下降50.5%;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5.09亿元,增长3.4%。浈江产业转移园完成投资8.87亿元,下降61.9 % 

    房地产开发投资 22.96亿元,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商业营业用房投资6.71亿元,增长14.4%;房屋施工面积271.03万平方米,下降23.2%。房屋竣工面积57.89万平方米,下降48.8%,其中商品房竣工住宅面积15.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5%。商品房销售额 29.17亿元,下降14.4%;商品房销售面积53.74万平方米,下降34.1 %。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47.8 万平方米,下降22.7 %。

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4宗,年度计划投资64.9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0.7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7.4%。

五、贸易、外经

   年末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81个,比上年增加7个;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 14个,比上年减少 1个。全年贸易业商品销售(营业)额326.42亿元,增长 3.3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 300.37亿元,增长 2.4 %;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 26.05亿元,增长7.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84亿元,增长6.9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213.89亿元,增长 7.4 %.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日用品类比上年增长25.2%;粮油、食品类下降5%;汽车类增速与上年持平;家具类下降87.6%;五金、电器类下降33.1%;中西药品类增长51.7%。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 3个,增长50%。合同吸收外资 21万美元,下降99.67 %。外贸进出口总额 5558.1万美元,增长23.8 %。其中,进口1188.9万美元,增长282.1%,出口4369.2万美元,增长4.6%。内联合同项目47个,增长571.43 %;内联合同引进资金414500万元,增长4.28 %,到位资金113708万元,下降56.86 %。 

六、交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实现增加值34.1亿元,增长5.3 %。全年完成建制村公路硬底化改造 10公里。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为100%。2017年末,有 6 个镇(街)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验收。适龄儿童小学毛入学率 105.38 %,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119.94 %,小学毕业升学率100 %,初中毕业升学率 99.4%。年末共有幼儿园 73所,在园幼儿 14124人;年末共有中小学学校 55 所,当年新招生人数 7380人,在校学生 32973人。

  全区各类教育发展情况如下:全区初中9所,新招生人数 2858人,在校学生7864人,比上年增长4%;小学42所(含教学点),新招生人数4522人,在校学生 25109人,比上年增长 3.82%;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人数已在上述小学、初中中统计)。

       年末拥有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7家,全年取得科研成果 10项,全部为市级科技进步奖。全年专利申请量 319项,专利授权134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7项,专利授权量28项。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艺术团体60个,区文化馆1个,镇街文化站10个,村(居)文化室94个,文化广场8个,区级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45个,电影院7个,网吧40家,游艺歌舞娱乐场所23家,出版物、音像经销单位117家,艺术品经营单位27家。

全年组织各类演出70场,小品《都是一家人》获得韶关市戏剧曲艺花会铜奖。

辖区范围内年末医疗卫生机构148个,其中医院13个、卫生院7个,实有床位 203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45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876人,注册护士 1147人。其中乡镇卫生院7个,床位213张,卫生技术人员 113人,乡村医疗点32个。农村居民卫生户厕普及率 96.19%。农村改水受益率100 %,其中农村自来水受益率 97.13 %。全年无偿献血421人次。

  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加快发展。全年共举办了迎新春及闹元宵活动、穿越丹霞徒步、龙舟赛等12次体育活动;承办市老年人运动会、全国广场舞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广东韶关站)等2次活动。组队参加韶关市龙舟赛、徒步穿越丹霞等体育活动。2017年8月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维修了启明路全民健身广场、东升健身广场、犁市公园健身广场等3个健身广场;新安装了一批体育器材。

浈江区全年销售体育彩票5422万元,同比增长12.9%。 

九、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据居民家庭收入支出抽样调查,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80.3元,增长 8.5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85.4元,增长 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70.5元,增长9.5%。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5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217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201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406人。

2017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参保83971人,同比减少1.3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3542人,同比增长4.45%;参加失业保险63445人,同比增长5.8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4168人,同比增长7.42%;参加生育保险61068人,同比增长9.3%。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1589人,同比增长0.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为156762人,增长2.4%;年末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13115人。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征缴125328.65万元,同比增长8.18%。

年末全区拥有社会福利机构14所(敬老院1所,社会福利院1 所),床位1803张,在院人数 826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59人(其中城镇 964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 890.58万元(其中城镇721.87万元),发放救灾资金5.23万元,救济物资折款12.5万元。

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50套,基本建成42套,完成任务的84%,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2户。

落实贫困村帮扶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4个;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约11048元。

全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14起,死亡9人;消防火灾事故2起,伤(死)亡2人,直接 经济损失27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2起,死亡1人,受伤2人。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起,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同比下降2%。 

十、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 325424人,其中:城镇人口261797人;乡村人口63627人。年末常住人口 41万人,比上年增加 0.14万人,其中年末城镇常住人口34.5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84.35%。

全年户籍人口出生4369人,人口出生率12.42 ‰;常住人口出生4031人,人口出生率12.77%;死亡人口2454人,死亡率 7.77‰;人口自然增长率5‰。

2017年末浈江区全区土地面积 572.14平方公里。2016年末浈江区耕地总资源为8490.4公顷,常用耕地面积7102.1公顷,其中水田4712.31公顷,水浇地677.39公顷;园地326.05公顷;林地3650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38.27公顷,交通设施用地696.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09.13公顷,其它用地649.12公顷。

     全年降雨量 1397.2毫米,年平均气温 20.8℃,年平均日照时数 1738小时。年末大中型水库 3 座,蓄水量 4604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02万立方米。小型水库 65座,蓄水量 1401万立方米,同比增加90万立方米。

    年末全区林业用地面积 31235.5公顷,森林覆盖率 60.73 %,林木绿化率 70 %,活立木总蓄积量207.6万立方米。

    扎实推进创建森林生态市工作,全年投入林业建设资金 782.67万元,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土)地造林面积133公顷。

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124.56公顷,绿化覆盖率46.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4.51平方米。

 

 

 

注: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标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标准,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标准,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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