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黄小龙
联系方式:0751-8873906
一、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二、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及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开展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配合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实优惠政策。负责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专有权保护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配合协调涉外和港澳台事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5个):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统计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等。
(二)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等;承担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三)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开展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发证等工作。
(四)信用风险与网络交易管理股。调查研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五)知识产权商标广告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制度措施等;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争议调处职责。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大案要案等。
(六)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强化突发事件统一调度与资源协调能力。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工作等。
(七)餐饮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餐饮领域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八)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药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势。落实药物滥用的监测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等。
(九)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统筹产品质量、产品生产安全与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制定及技术支撑。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发展和制度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等。
(十)执法一股,负责新韶镇、东河办和曲仁办辖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执法二股,负责乐园镇、车站办辖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执法三股,负责风采办辖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执法四股,负责十里亭镇、犁市镇和花坪镇辖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执法五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十五)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派出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行政效能,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单位的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
韶关市浈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