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09-05 11:48:59
来源:浈江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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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上级依法查处区属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负责人:罗修鹏
日常联系电话:0751-860432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浈江区西堤横4号5-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