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 区民政局
一、单位全称
韶关市浈江 区民政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各项民政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基层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地名管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消名的报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设定、撤消、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负责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一)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区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39号三楼
邮编:512000
负责人:罗烨红
联系电话:0751-8899073 传真电话:0751-8899073
公开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