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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5-18 16:18:49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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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区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化发展以及防范地方非法集资风险。

(七)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工作。

(八)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市驻区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因公出国的护照报批和保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及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受理、交办、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梁吉兵;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8882139;

传真号码:82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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