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机构职能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29 16:32:00
来源: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


一、 单位全称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方案,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工伤认定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落实。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窗口对外服务,提升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拟订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新型监管体制。

4.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管体制,整合职能,加强协同。


三、主要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文化街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不办公)

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8882570  执法股:8879881

仲裁院:8879890  就业中心:8891690

人才办:8879880  社保中心:8317140

单位主要负责人:曾开全局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