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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9 16:17:34
来源: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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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加挂韶关市浈江区交通运输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定本区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人民防空、乡道公路管理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经审定后组织、指导实施。

(四)承担全区工程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属建设项目招投标、价格评审、竣工验收的监管。负责国家、省、市在我区的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和监督服务。

(五)承担全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市住建管理局对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铺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构件配件、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建筑企业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协调组织与管理本区建筑业外出建筑企业进行设计、施工。

(六)承担规范、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和实施村镇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的人才培训;参与研究制订全区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城镇规划、区内乡村规划、新农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统筹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七)承担全区房地产业的管理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全区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经营,商品房预售和物业管理;编制全区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城镇住宅建设。

(八)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评审、鉴定、转化、推广,指导和管理建设技术引进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协助市住建管理局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协助市住建管理局开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商品砼、建筑制品及建筑构配件、玻璃幕墙、建筑机构(包括塔吊、电梯)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乡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十二)协助市海事局抓好渡口渡船管理、监督安全航运。

(十三)负责瓶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瓶装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参与协调装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市住建管理局对全区内燃气安全储运、存放、使用的管理与指导。

(十四)指导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及乡村清洁美综合整治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光宝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日常联系电话:0751-8255023;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席前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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