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届84次)
2025年8月2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昭坚在区机关综合楼301会议室主持召开浈江区十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件精神,听取浈江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浈江区“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浈江区2025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浈江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管理工作、浈江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调度“百千万工程”县镇村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审议《浈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送审稿)》《浈江商会大厦相关资产移交协议(送审稿)》《韶关市浈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实施方案(送审稿)》《莞韶产业园浈江片区ZC0104A-03-02号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涉及石料处置方案(送审稿)》,研究浈江区追加2025年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补记息资金预算工作、浈江区2025年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升聘用工作有关事宜。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件精神,听取浈江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传达学习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件精神,听取了浈江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古 树名木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全区各镇(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条例》的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各镇(办)、各单位要组织村(居)委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准确把握古树日常养护和保护的具体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增强法治意识,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二是系统开展古树复壮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和执法局要指导各镇(办)对全区105株古树逐株实地勘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梳理形成衰弱古树名录,按照“一树一策”原则实施科学复壮。对古树、大树周边存在施工的项目,各镇(办)要加强巡查,坚决制止破坏古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三是压实日常管护责任。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和执法局要督促各镇(办)及时签订古树日常养护协议,指导相关单位科学开展养护和巡查工作,明确并压实各级管护主体的责任,确保日常养护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与宣传动员。区财政局应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古树保护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及各镇(办)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认捐、认养等方式支持古树保护,努力构建人人关心、参与古树保护的良好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