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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届53次)

2026-01-14 09:44:56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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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下午,区委书记、区长鲁锦锋在区机关综合楼301会议室主持召开浈江区十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暨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审议《犁市镇典型镇培育项目第一批资金调整及第二批资金分配表(送审稿)》;研究农村学校厕所改造纳入“厕所革命”工程、《韶关市广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建材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涉及石料资源处置方案》调整、广东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扩建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花坪镇S246省道(长地头段)沿线整治建设内容有关事宜。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暨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套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专题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区长、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局长王秉栋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暨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汇报。会议强调,区道安办要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落实浈江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主责意识,严格履行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区道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谋划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治超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建立全区治超工作“一盘棋”“一张网”的长效治理格局,确保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运行。二要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深化人、车、路、企等源头隐患排查化解。要持续开展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要紧盯重点单位、重型货物、重要场所,狠抓车辆生产、改装和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监管。要扎实开展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硬件设施的整改提升。要定期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清理隐患车辆和驾驶人,督促企业纠正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高风险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开展集中约谈。三要以打促防提升交通秩序。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要分类开展客运市场、货运行业乱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校车、工程运输车等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路面治理,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严查严处不戴头盔、超员载客、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住建部门要积极联系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出入口、重点货源单位周边路段流动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和拦截、称重、卸载、处罚等措施,尤其是对“百吨王”等超载严重货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同步将其列为企业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四要全方位宣传教育引导。各镇(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文件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在工厂、学校、景点、公交站、国道等重点场所和路段投放宣传素材,确保交通宣传常态化、全覆盖、立体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上门宣教,并加强货车、客车司机和外卖、快递员等重点群体的针对性宣传。公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反面警示案例,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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