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届46次)
2023年11月23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鲁锦锋在区机关综合楼301会议室主持召开浈江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听取浈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送审稿)》,研究实施北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资金有关事宜等。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文件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统计条例》(下称《条例》)文件精神。会议强调,《条例》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现实需求和重要手段,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在学懂弄透《条例》上下功夫,熟悉掌握《条例》要求并抓好贯彻落实。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各镇(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调查统计主体责任,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切实把《条例》落实在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夯实全区统计基础。二要强化统计工作服务保障。统计实施机关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依规向统计调查对象说明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法定填报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定权利等,主动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三是强化统计工作质量管控。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信;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打击态势,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传达学习《广东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会议指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是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区域协调的重要手段和迫切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财政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会议要求,各行业部门要深入研读方案,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方向,增强项目谋划意识,积极主动对接上级对口部门并协调解决事权财权匹配问题,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政策、项目支持;区财政局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理顺改革后的财政关系,提升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财政风险防控,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