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余华
(2017年7月12日)
尊敬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和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浈江区的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保民生、保运作、促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整体经济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大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向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2476万元。
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收入级次调整政策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区级全年收支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区政府按《预算法》规定,报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对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为:(1)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31,922万元,比年初预算42,476万元调减10,554万元,调减24.8%,收入预算调整后与上年完成数同比下降20.34%。(2)2016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本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6,8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29.8%。(3)调整后,区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减少3,698万元。相应调整区级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2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7183万元,下降17.93%(按照省政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6〕60号)文要求,从2016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调整营改增后的分成比例。按可比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减收4246万元,下降11.43 %),完成预算任务的103.03%。 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5630万元,同比增收 1558万元,增长38.26 %,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2915万元,同比增收2142万元。
2.营业税完成4127万元,同比减收4230万元,下降50.62%。
3.个人所得税完成1572万元,同比增收421万元,增长36.58%。
4.企业所得税完成1615万元,同比减收313万元,下降16.23%。
5.房产税完成2246万元,同比减收296万元,下降11.64%。
6.耕地占用税完成3355万元,同比减收2865万元,下降46.06%。
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94万元,同比减收84万元,下降3.53%。
8.印花税完成642万元,同比减收160万元,下降19.95%。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68万元,同比增收55万元,增长13.32%。
10.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共完成184万元,同比增收104万元,增长130%。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01万元。
2.罚没收入完成417万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30万元。
4.专项收入完成543万元。
5.其他收入完成80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109281万元,同比增支17183万元,增长18.66%。 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7万元;国防支出1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56万元;教育支出335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7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5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4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万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2万元;其他支出194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288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66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万元、、基金调入210万元、上年结转28526万元(其中:专项结转28526万元),收入合计1529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09281万元,上解支出537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38274万元。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四)上划收入情况
2016年,来源于浈江区的财政收入达到104845万元,同比下降8.8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365 万元,同比增收1462万元,增长7.35%,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07.35%;上划省“四税”完成12143万元,同比减收66万元,下降0.54%,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9.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72万元;上年结转4479万元,收入合计10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完成6415万元,基金调出2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680万元(专项支出结转下年)。
三、预算超收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6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967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已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财政收支的特点
(一)财政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上年度一次性税收收入形成成的基数难以逾越,如耕地占用税完成3355万元,同比减收2865万元,拉低公共预算收入7.72个百分点。
(二)经济增长缓慢,财政增收亮点缺乏。2016年新增项目不足,投资热点不明显,税收增收亮点缺乏。
(三)非税收入降幅扩,收入质量不高。受计生政策调整及检察院、法院上划省管理导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大幅减少。非税收入依靠一次性收入拉动,其中资产处置、其他收入占非税收入的88.28%,随着此类来源的减少,非税收入将呈现下降趋势。
(四)政策性因素综合影响。2016年5月起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对我区财政收入影响重大,一方面是国家结构性调整,营改增税收政策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另一方面即使不考虑结构性减税形成的减收因素影响,按现试行的税收分成比例(中央50%、省25%、市县25%), 2016年区级减收2938万元。我区作为老城区,服务业及房地产业作为税源支柱行业,2014、2015年营业税分别占区级税收总额的30.9%、29.91%,营改增对区级收入影响巨大。
(五)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支出结构进一步合理,支出类别间协调性与平衡性进一步增强,民生支出保障水平得到强化和优化,财政支出彰显保工资、保民生、保运作的特点。2016年区地方本级支出同比增支17183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 1、落实国家调整薪金政策及有关补贴政策。2、理顺市与市辖区权责改革,相关事权下放形成增支。3、落实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加快了各项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五、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我区财政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一)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确保收入任务完成。我们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克服了税源不足和政策性减税等各种困难,大力挖掘增收潜力。执行重点税源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动态。加强财源项目跟踪监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突出做好“营改增”改革以来的协税护税工作,盯紧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前置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收益,增强可用财力。
(二)精打细算保民生,力促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树立情系民生、服务基层的理财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社会民生支出等关键领域,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我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资金达90160万元,增长19.06%,占区地方本级支出的82.5%。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73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4.18%。
(三)大胆创新抓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刚性项目支出保障化、零基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的预算编制模式,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安全为本”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深化预算管理机制改革,狠抓重点领域专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等措施,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科学规范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使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都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认真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大力压缩“人、车、会、费”等支出,实现了公用经费支出在原定额标准基础上压减的目标要求。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全面公开区级所有财政拨款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提高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五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收益实行统管的相关规定,对区各单位的资产进行统计造册登计,收益资产实行了统一公开招租管理。六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等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基础薄弱,财政总量偏小,收入质量不高;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增长缺乏强有力骨干企业的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和刚性支出因素的增加,致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升级;财政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项目攻坚、城市提升、县域发展作为推动我区振兴发展的三大主题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灵活运用各项财政政策,紧紧围绕主动融入珠三角这一核心战略,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集约”的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区级重点项目和浈江产业园区建设,围绕特色产业加强产业招商,积极扶持企业经济发展,稳固现有财源,不断培植新财源,努力实现区级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步骤解决、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附表:1、2016年度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2016年度浈江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3、2016年度浈江区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4、2016年度浈江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5、2016年浈江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附表1 | |||||||
2016年度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32,889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09,281 | ||||
(一)税收收入 | 22,13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397 | ||||
增值税 | 5,630 | 外交支出 | |||||
营业税 | 4,127 | 国防支出 | 127 | ||||
企业所得税 | 1,615 | 公共安全支出 | 3,756 | ||||
企业所得税退税 | 0 | 教育支出 | 33,544 | ||||
个人所得税 | 1,572 | 科学技术支出 | 511 | ||||
资源税 | 122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4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9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806 | ||||
房产税 | 2,246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4,795 | ||||
印花税 | 642 | 节能环保支出 | 1,163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468 | 城乡社区支出 | 3,757 | ||||
土地增值税 | 60 | 农林水支出 | 9,430 | ||||
车船税 | 2 | 交通运输支出 | 685 | ||||
耕地占用税 | 3,35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677 | ||||
契税 | 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09 | ||||
烟叶税 | 0 | 金融支出 | |||||
其他税收收入 | 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非税收入 | 10,756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64 | ||||
专项收入 | 543 | 住房保障支出 | 1,106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301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2 | ||||
罚没收入 | 417 | 其他支出 | 194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0 | 债务付息支出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430 |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
其他收入 | 8,065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86,699 | 二、上解上级支出 | 5,374 | ||||
三、上年结余 | 28,526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6,234 | ||||
四、调入资金 | 210 | 四、年终结余 | 32,040 | ||||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4,605 | ||||||
本年收入合计 | 152,929 | 本年支出合计 | 152,929 | ||||
附表2 | |||||||
2016年度浈江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项目 | 决算数 | 支出项目 | 决算数 | ||||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4 |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9 | |||||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三、节能环保支出 | ||||||
四、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5080 | |||||
五、城市公用事业附收入 | 五、农林水支出 | 8 | |||||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六、交通运输支出 | ||||||
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九、彩票公益收入 | 154 | 九、其他支出 | 1114 | ||||
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十、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十一、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 |||||||
十二、污水处理费收入 | |||||||
十三、其他政府基金收入 | |||||||
收入合计 | 154 | 支出合计 | 6415 |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5672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债券转贷收入 | 债务还本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4479 | 调出资金 | 210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3680 | |||||
收入总计 | 10305 | 支出总计 | 10305 | ||||
附表3 | ||||||||||
2016年度浈江区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补助下级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支 出 总 计 | |||||||||
附表4 | ||||||||||
2016年度浈江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养老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生育保险基金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
一、收入 | ||||||||||
其中:1、保险费收入 | ||||||||||
2、财政补贴收入 | ||||||||||
3、上级补助收入 | ||||||||||
4、下级上解收入 | ||||||||||
5、其他收入 | ||||||||||
二、支出 | ||||||||||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
2、上解上级支出 | ||||||||||
3、补助下级支出 | ||||||||||
4、其他支出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
四、上年结余 | ||||||||||
五、年末滚存结余 | ||||||||||
附件5:
2016年浈江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6年浈江区转移支付收入合计866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17万元;中央及省转移支付收入5615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收入26632万元。支出68086万元,结转18613万元。
2016年浈江区决算中没有安排举借债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