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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浈江区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公开)

2016-07-22 12:00:00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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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浈江区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张爱军
(2016年7月1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浈江区的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向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5771万元。
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区级全年收支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区政府按《预算法》规定,报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对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1)一般预算本级收入调整为39530万元,比年初预算45771万元调减6241万元,调减13.6%,收入调整后与上年同比下降5%。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0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同比减收1538万元,下降3.7%(加上管韶园体制划转数799万元,实际完成预算的103.4%,同比减收739万元,下降1.8%)。其中:税收收入27943万元,同比减收973万元,下降3.36%;非税收入12129万元,同比减收565万元,下降-4.45%,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0.27%。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4072万元,同比减收 631万元,下降13.4 %,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773万元,同比增收156万元。
2、营业税完成8357万元,同比减收576万元,下降6.5%。
3、个人所得税完成1151万元,同比增收70万元,增长6.5%。
4、企业所得税完成1928万元,同比增收65万元,增长3.5%。
5、房产税完成2542万元,同比减收51万元,下降2.0%。
6、耕地占用税完成6220万元,同比增收439万元,增长7.6%。
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78万元,同比减收263万元,下降10.0%。
8、印花税完成802万元,同比增收365万元,增长83.5%。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13万元,同比减收349万元,下降45.8%。
10、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共完成80万元,同比减收42万元,下降34.4%。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67万元。
2、罚没收入完成403万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154万元。
4、专项收入完成661万元。
5、其他收入完成5244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92098万元,同比增支5475万元,增长6.3%,完成年度预算100.13%。 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9万元;国防支出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60万元;教育支出334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1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4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其他支出181万元。
增支主要原因:1、落实国家薪金调整政策,增支约4380万元。2、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增支899万元。3、加大对产业园基础建设投入,增支1412万元。4、安排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经费,增支262万元。5、落实殡葬改革政策,增支75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007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6422万元、基金调入4224万元、上年结转29237万元(其中:专项结转28225万元),收入合计1299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92098万元,上解支出4726万元,收支相抵,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万元,一般预算结余28526万元(其中:专项支出结转下年28526万元)。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四)上划收入情况
2015年,来源于浈江区的财政收入达到115060万元,同比下降3.7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9903 万元,同比减收2403万元,下降10.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89.2%;上划省“四税”完成12209万元,同比减收285万元,下降2.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48万元;上年结转8441万元,收入合计15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完成6913万元,基金调出42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479万元(专项支出结转下年)。
三、预算超收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5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542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已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我区财政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在加强增收节支、稳定经济发展、增强民生保障、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保证了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着力依法征收,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克服了税源不足和政策性减税等各种困难,严格依法征收,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大力挖掘增收潜力。执行重点税源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动态。加强财源项目跟踪监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调动基层征收积极性,加大房产租赁税征收力度,继续对区内经营用房进行认真核查,全力组织催报催缴。同时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收益,增加可用财力。
着力民生建设,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稳步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成了各项一票否决考核的财政指标。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教育民生工程,着力加强教育惠民,积极支持优先发展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巩固和完善了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落实民生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2万元,落实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五保、新农保、城居保、孤儿、城乡医疗保险提高标准政策。2015年发放低保金2220万元,五保对象发放生活费65万元,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待抚恤补助金1122万元,发放城乡基本养老金2058.8万元。落实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2万元。落实殡葬改革政策75万元。
落实“三农”政策,拨付种粮补贴资金603万元,林业、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171万元,移民专项资金 334万元,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等建设资金1265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水稻种植保险及休(禁)渔补助等政策。
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567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6%。
筹措资金促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梳理各项政策资源,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积极协助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2015年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62万元,有效推进了企业产业的发展和升级。发挥财政投融资职能,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发展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园区聚集能力,全年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254万元(包含拨款、借款)。
着力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顺序安排资金,重点突出对工资、运转和民生支出的保障。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一律不得调整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凡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
着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率。通过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等工作,盘活历年存量资金4318万元,整合安排用于其他急需的各项支出,较好地实现了集中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绩效的良好效果。同时通过资金争取和调度。加强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积极汇报我区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资金调拨力度,缓解区级财政资金压力。
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平稳运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区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增长缺乏强有力骨干企业的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和刚性支出因素的增加,致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升级;财政运行风险较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狠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步骤解决、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附表:1、2015年度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2015年度浈江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3、2015年度浈江区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4、2015年度浈江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附表1   
2015年度浈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决算数预算科目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72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098
  税收收入27,94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9
  增值税4,072     外交支出 
      其中:改征增值税774     国防支出63
    营业税8,357     公共安全支出4,260
    企业所得税1,928     教育支出33,456
    企业所得税退税      科学技术支出1,246
    个人所得税1,15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
    资源税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2
    城市维护建设税2,37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70
    房产税2,542     节能环保支出118
    印花税802     城乡社区支出7,219
    城镇土地使用税413     农林水支出5,498
    土地增值税      交通运输支出223
    车船税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3
    耕地占用税6,22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
    契税      金融支出 
    烟叶税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其他税收收入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
  非税收入12,129     住房保障支出773
    专项收入66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67     其他支出181
    罚没收入403     债务付息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154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其他收入5,244  
    
二、上级补助收入56,422二、上解上级支出4,726
三、上年结余29,237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
四、调入资金4,224四、年终结余28,526
    
本年收入合计129,955本年支出合计129,955
       

 
 

附表2   
2015年度浈江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决算数支出项目决算数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三、节能环保支出 
四、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四、城乡社区支出6241
五、城市公用事业附收入 五、农林水支出4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六、交通运输支出 
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九、彩票公益收入326九、其他支出381
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十、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十一、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  
十二、污水处理费收入   
十三、其他政府基金收入   
收入合计327支出合计6913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848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债券转贷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上年结余收入8441调出资金4224
调入资金 年终结余4479
收入总计15616支出总计15616

 
附表3

2015年度浈江区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决算数预算科目决算数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补助下级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  
收  入  总  计 支  出  总  计  
 
 
附表4
 
2015年度浈江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一、收入      
其中:1、保险费收入      
      2、财政补贴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下级上解收入      
      5、其他收入      
二、支出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      
     3、补助下级支出      
     4、其他支出      
三、本年收支结余      
四、上年结余      
五、年末滚存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