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4202111230101号)的公告

2022-05-31 11:21:11
来源:本网
分享:

       保利东湾花园15、16号楼及15、16号楼地下室项目,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原钛白粉厂及周边地块DH0112地块,于2021年11月23日在我局申请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4202111230101号),由于变更施工单位的原因,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注销原施工许可(440204202111230101号)并承诺变更施工单位后按规定重新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予以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4202111230101号)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