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浈江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04-29 15:05: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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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安全发展要求,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为着力点,以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为抓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固化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入学习贯彻,推进改革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对照工作职责,聚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力向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拧紧责任链条,织密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促使企业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重点地区来通人员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工地八条”等要求。加大项目现场疫情管控力度,建立疫情防控档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对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和镇(办)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素质,进而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能力。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地在建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确实发挥“系统”监管作用,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或终止监督手续。

      三、治理风险隐患

      (一)严把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关。春节后,所有停工的项目,必须先自查自纠,然后把自查情况、开(复)工申请书报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到现场进行复核,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每个从业人员没有进行教育培训、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到岗,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复工条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同意复工;对春节期间仍在施工的项目,各地要专门检查一遍,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督促企业和项目切实加强对进场工人健康检查,严格执行食品相关安全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继续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开(复)工、汛期、高温期、严寒期、节假日、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确保重点时段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

      (三)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基坑(土方开挖、护坡等)、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爬架、悬挑脚手架等)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四)加强起重机械管控。抓住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顶升加节审批验收以及到期复检等关键节点检查,特别是严把地基关、安拆单位资质关、安拆人员持证上岗关、检测关;适时请第三方对静态检查和安装检测行为进行检查。

      (五)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

      (六)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施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动火、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七)加强施工扬尘整治。要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查严管,对扬尘防治控制不力,不履行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了扣分处理,甚至行政处罚等,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一)严格建筑工人全员岗前培训。以“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普及宣传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和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组织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延期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夯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

      (二)组织监管人员培训。为提升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综合能力,适应新时期安全监管需要,计划组织能力素质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一线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开展应急演练。以“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为契机,监督各建设项目施工方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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