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后勤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行业职称改革及技术职称评聘。
二、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约性文件,承担合约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负责信访投诉的接待、协调、落实和办复。负责办理与本单位有关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行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合法性的审核批准。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
三、建筑与房地产业管理股。研究拟订全区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局指导和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承担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承担对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区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作。协助税务机关、统计部门做好建筑、房地产税的征收、跟踪、督促和统计工作。
四、物业管理股。负责研究和拟订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对物业管理开展监督和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交接,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换届交接。协助物业小区开展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业内统计工作。承担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村镇规划股。根据韶关市区总体规划,拟订全区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程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协助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申报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及乡村清洁美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属建设项目报建工作。
六、建筑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股。负责核发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的核准。依法开展建设行业的全面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业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对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助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分析。参与或组织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伤亡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引导建筑生产企业对安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文明施工,对责任主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七、交通运输管理股。负责编制、上报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计划。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按分级管理规定,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核,施工许可审批。行使辖区内乡道公路管理职能,审批乡道公路路政许可。做好渡口渡船管理、监督安全航运。
八、人民防空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市人防办做好辖区内人民防空隐蔽工程和通信、警报工程等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战时承担全区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的组织计划和指挥协调工作。配合市人防办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进行检查。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和建设的私人住宅征收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