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情况

2019-11-04 09:33: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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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涉及我区5个镇、364个自然村,共计户籍人口88621人,不包括建成城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2017年底开始,我区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引入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韶关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宏德公司)负责墟镇保洁及村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共设置29条清运线路。每天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运输里程为2103公里(其中3台压缩车483公里,17台拖拉机1020公里,7台勾臂车30个中转箱600公里),日处理生活垃圾46吨,每年区财政投入垃圾清运费用约700多万元。

      (二)农村卫生保洁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处理好农村垃圾清理问题,根治农村“脏、乱、差”现象,切实做好我区村庄卫生长效保洁基础工作,2019年6月,我区制订《浈江区村庄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方案》,各镇牵头,各村委会均陆续配备了卫生保洁员。全区卫生保洁员共125人于今年8月29日参加了宏德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从9月1日正式开始清扫垃圾。同时,保洁工作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各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不断加强和完善村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行“户收集、村集中”的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模式。二是坚持村民主体,共享共管,通过提高村民保洁意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订村规民约,动员村民主动投身村庄保洁。三是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社会化运营与自我服务相得益彰的管理体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制,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村庄保洁常态化、制度化。

      (三)全面落实保洁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区悬挂垃圾分类宣传牌110块,垃圾分类流程宣传牌110块,各种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爱护青山绿水、提升宜居条件的宣传牌1000块,现已在各镇政府、各行政村、自然村显眼处上墙和竖立固定在显眼位置。


二、存在问题

     (一)侨银公司对服务范围内服务地点还位置不清,多个城中村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还没覆盖到位。

     (二)各镇行政村村委对建筑垃圾偷排乱倒监管还不到位,个别村干部对自家亲邻偷倒乱排行为听之任之,毫无原则,缺乏党性和大局意识。

     (三)千百年来农村的生活习俗一时还扭转不过来,垃圾丢在竹林里、树林里,美其名曰“肥地”。有待进一步做好保护青山绿水,减少污染、保护村民身体健康的宣传。

     (四)个别村民还有焚烧农作物枯藤作肥料的习惯。大件旧家具,如桌椅、沙发、树枝杂草随意焚烧,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五)我区方案明确,农村保洁员的工资经费保障问题采取“区财政承担一点,镇政府解决一点,村委会、村小组筹集一点,村民交纳一点,发动乡贤捐赠一点,争取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相关工作需进一步落实明确。
    (六)由于全区各行政村的经济实力不等,还有部分行政村保洁员只有其名而无其实,根本还没上岗,少部分村虽上岗了,但还是以家事农活为主,没有对乡村保洁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三、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根据城区范围内环卫市场化协议(侨银公司)和农村生活垃圾请运协议(宏德公司),尽快明确服务范围,监督两个公司有关服务(清扫、清运)不留死角全覆盖。同时,要求宏德公司、侨银公司建立路长制,做到每条路有具体责任人,出现问题,便于问责,做得好的,工作到位的,表彰有具体对象。

   (二)由各镇出台对建筑垃圾监管及处理办法。必须做到村辖范围负责制,即哪个村出现建筑垃圾,由哪个村自行清理。对待城乡环境整治战役,要求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三)由各镇政府对辖下各行政村提出明确要求,不准焚烧农作物枯藤和玉米秸秆,不准将旧家具随意丢弃路边影响考核,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四)我局拟根据区财政下拨村级保洁员经费进行一次对各镇、各村考核,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以及村级保洁员实操情况和还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在工作中掌握主动。

   (五)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城乡整治工作做得如何?关键取决于人对事物的认识。每个村民对城乡环境整治的认识提高了,保护青山绿水、爱护自己的生活环境的自觉性提高了,人人能自律了,环境才会真正变好,所以政府各个层级的宣传工作必须大张旗鼓的跟上,必须大造声势,不能让村民认为阶段性的工作而停歇、不重视。

   (六)我局拟在G323、246道、248道浈江路段沿线建造15个垃圾分类宣传示范亭,选址在原沿线垃圾点,既是垃圾收集点,又是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再利用的好处。此项工作看得见,有宣传效果,有实用价值,每个示范亭造价人民币8300元,15个约13万元,建立后能很好的起到垃圾分类的宣传作用并引领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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