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区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条例》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对全区各信息公开主体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并推进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二)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区30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21个重点领域公开主体单位,2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36条。主要涉及机构概况、机构领导、规章文件、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财政预(决)算等内容。
(三)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做到答复内容准确,答复形式规范,答复时限合法,确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全区共受理申请10件,均按时回复申请人,法定时限办结率100%。
(四)加强监督保障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直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工作要求,加强对区政府部门和各镇(街)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认真落实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评估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强化对全区政府网站考评检测工作,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进行监测,每月通报监测结果,形成月度监测明细并发送至各单位,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自查自评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对重要政策解读的方式仍不够丰富,政策宣讲的覆盖面仍不够广,群众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解读政策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实质性解读政策内容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防护和应急处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