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韶浈府办〔2023〕1号)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
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冯友翔;联系电话:1300537****)。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我区编制印发了《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2.《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水农〔2021〕282号)
3.《广东省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粤水农水农电〔2022〕14号)
三、主要内容
《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包含基本情况、总体要求、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及附件。
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主要摸清目前建成农村供水项目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工程比例等。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至2025年底,全区各镇(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需稳定在9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一是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人口比例(即千吨万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含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的比例),达到85%以上。二是标准化建设工程比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指南》要求,满足配备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数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区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即区域统管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的比例),达到90%以上。四专业化管理工程比例(即由执行区域统一运行管护标准和供水服务要求大的社会组织及企业负责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数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的比例),达到90%以上。五是智慧化服务人口比例(即纳入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水压、水量、水质等在线监测的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工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达到90%以上。
第三部分是工作内容。一是精细调查,摸清现状。二是顶层谋划,确定计划。三是进一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四是进一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五是加快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进程。六是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七是强化农村供水信息化智慧化服务。八是保障资金投入。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共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
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水农〔2021〕282号)及《广东省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粤水农水农电〔2022〕14号)。现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保障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出发点,以加快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能力为着力点,以健全完善投融资体制和建管机制改革为突破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区为单元,健全农村供水建管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即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智慧化服务。2025年底,我区各镇(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需稳定在9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一)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人口比例(即千吨万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含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二)标准化建设工程比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指南》要求,满足配备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数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区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即区域统管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四)专业化管理工程比例(即由执行区域统一运行管护标准和供水服务要求大的社会组织及企业负责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数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五)智慧化服务人口比例(即纳入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水压、水量、水质等在线监测的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工占区域全部农村供水人口),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区2016年-2021年共建成规模化供水工程3宗(含接驳市政自来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21宗,规模化覆盖人口7.04万人,覆盖比例89.9%,标准化建设工程比例70.8%,专业化管理工程比例12.5%。
(二)2022年实施计划
到2022年底,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编制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制订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并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三)2023-2024年实施计划
到2024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三同五化”新格局。一是新韶镇(除黄浪水村、莲花村外),十里亭镇、乐园镇、犁市镇(部分)采用韶州水厂和乳源桂头水厂供水系统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犁市镇黄竹村、下园村(部分)、下陂村、溪头村、梅塘村、大旗岭村(部分)以及花坪镇长地头村、石屋村、西牛潭村等偏远村庄采用独立水源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形成联村并网工程格局,对无法整合的分散工程进行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信息调度设施建设,推行智慧管护,逐步实现5个供水片区(新韶镇片区、十里亭镇片区、乐园镇片区、犁市镇片区、花坪镇片区)远程集中控制、智慧管理、专业处置,为城乡供水的科学调度和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四)2025年实施计划
到2025年度,全区全面实现“三同五化”格局。一是巩固广东省下达“三同五化”各项任务指标;二是继续完成智慧化供水工程推进到户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精细调查,摸清现状
组织人力物力,配合第三方编制单位调查我区供水现状,了解水源点情况、水量是否充足、水质是否合格,覆盖范围及人数,供水设施老旧程度,供水工程分布地形、高程情况,是否满足联网并网条件,群众满意度、工程实施配合度等,绘制浈江区农村供水一张图,详细直观反映我区农村供水现状。
顶层谋划,确定计划
根据经调查和梳理得出的我区农村供水现状确定我区农村供水工程“三同五化”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配合,共同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市场管理、运行维护、服务标准、水价制度等促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
我区充分利用市辖区的区位优势,除新韶镇黄浪水村、莲花村以及犁市镇黄竹村、下园村(部分)、下陂村、溪头村、梅塘村、大旗岭村以及花坪镇长地头村、石屋村、西牛潭村等偏远村庄采用独立水源外,其余供水工程均采用市区韶州水厂或乳源桂头水厂或犁市、花坪镇级水厂水源,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扩大规模化供水人口,符合联网、并网条件的村,将纳入市区管网或镇级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统筹实施,并入市区管网或镇区管网供水管理。
(四)扎实推行标准化建设
各供水工程要全面配备水质净化、消毒、安全防护、标识标牌等设施,根据水源水质、供水规模、制水成本、运行管理条件等合理确定全构筑物净化或一体化净化设备,统筹考虑应对水源突发性污染和其他突发事故的设施需求。选择优质管材,合理布局管网,突出做好输配水管网敷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城区、镇级水厂要按规定配备水质化验室;实行一户一表,落实“抄表到户”,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智能水表。
(五)加快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进程
充分利用市辖区的区位优势,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实施主体,可通过现有的市水投公司、成立第三方公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成立的合资公司,负责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的投资、建设与管理,做到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统一管护标准、统一管护制度、统一水价机制、统一监督考核为基础,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提升农村群众用水体验,提高入户使用率。
(六)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
1.扎实推进专业化运作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依法依规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和设立保护标志,并严抓取水管理。统管单位全面落实管辖范围内农村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的运行管护职责,做好水源巡查、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培训教育、投诉举报事项整改等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台账,依法办理取水许可,不断健全统一的日常运维、安全生产、水质检测、考核评价、应急管理等规章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公示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建立投诉、咨询处理、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管理运维队伍建设
合理确定管理岗位,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与属地镇村人员相结合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团队。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供水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聘请村级水管员的,应切实维护水管员的权益。
3.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健全完善水质自检与定期抽检机制,形成水厂自检、统管单位抽检、市疾控中心水质监测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水利部门应指导统管单位定期开展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自检工作。
(七)强化农村供水信息化智慧化服务
1.建设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一张图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为主线,建设市、镇、村三级共用的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重点展示水厂、水质、水压、水量、运行状态等信息,结合在线监测监控信息、水文、水环境、气象等预报信息,加强农村供水风险识别,逐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应对风险隐患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2.加强在线监控监测
对水源取水口、水厂大门、清水池等关键部位实行视频安防监视,保障供水安全。优化完善水源、水厂和管网等供水部位的监测网点布局,推进从源头到龙头的取用水量、供水水质、水压以及主要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的监测、采集、传输和储存,保持与物理工程的精准性、同步性、及时性。
3.推行便民智慧服务
推广使用智能水表,打造信息发布、在线缴费、知识科普、信息查询、咨询投诉的用户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
(八)保障资金投入
1.创新融资模式
积极申报专项债、省级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各类资金,用于农村供水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抓紧完成审查审批,为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创造条件。区水利部门要对照专项债申报要求和条件,合理选择申报方式,做好项目现金流预估测算和效益分析,确定项目融资规模,做实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区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支持指导。
2.落实管护经费
农村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根据各供水工程的实际情况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采用市区韶州水厂“同网同价”收取水价。并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调价机制和管护经费补贴机制,在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及统管单位合理利润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区财政部门应给予统管单位适当补贴。
3.确定资金运作模式
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运作模式,加快建立农村供水水价调节、同网同价、水费收缴等机制,落实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当水价调整不到位时,区级财政应对实施主体实行前期给予合理补贴,后期实行市场化管理政策,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补贴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最终实现项目的经济可持续、财务自平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浈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推进“三同五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工作专班,统筹资源,做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
各成员单位部门各负其责,紧密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水利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总体统筹及各项日常工作,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及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方案;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调整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政府出资责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村振兴重点攻坚任务的督促落实及其实绩考核工作,并配合做好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划定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范围,并牵头监督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饮用水(末梢水)卫生监测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在有条件的地方协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供水管网穿越公路事项的指导审批;自然资源、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三)落实资金保障
依法依规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补助等资金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积极申报专项债,争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支持,用于农村供水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
将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各镇(街)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镇(街)、统管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移动传媒等渠道,组织开展公众咨询活动,加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