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应急管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2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含坑探工程安全专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遗失补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全都进驻区网上办事分厅;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19项、受理19项和按时办结数量19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做好依法办理工作。
(三)公开公示情况。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开公示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做好应公开尽公开。
(四)监督管理情况。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股、执法股等部门开展纪律教育、法规学习等活动,形成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严格落实局制定的《办证窗口工作制度》、《行政审批服务一次性书面告知承诺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度》等制度,明确审批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
(五)实施效果情况。通过对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审批、监管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上级部门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指导不够,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局将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安全生产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方面争取更多的指导和协调帮助,努力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