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01-05 10:17:27
来源: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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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浈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三防等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我区安全形势平稳。

2020年1-12月,在工矿商贸方面发生三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死亡一人,经营性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灭火方面均未发生亡人事故。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2020年,浈江区工矿商贸行业限上企业26家,规上企业53家。另外,有非煤矿山企业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7家(其中韶铸、韶冶等生产企业2家,中石化莲花山油库等储存企业1家,加油站25家,其他批发经营企业39家);烟花爆竹企业5家(其中日兴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仓库1家,零售点4个);民爆企业2家(韶关市粤联民爆器材营销有限公司、明华机械韶关分公司);渡口渡船9处。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在运营企业78家,主要以机械制造企业为主。辖区还有在建的大型建筑工地、大型商贸企业及物流企业多家。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防疫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浈江区应急管理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特别是危化品及化工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从严落实“六个一”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统筹防疫、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督查督导,督促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责任体系落实。区安委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及时转发、制定各类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方案。目前,我区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安全、有限空间、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着手开展“八大领域专项整治”、“十三类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整治”、“安全生产铁拳行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三年是深化检查督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辖区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集中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日常执法检查,2020年1-12月,浈江区应急管理局共出动1021余人/次,检查企业306余家(次),排查事故隐患278项(其中已整改244项),整改完成率达87.77%,下达执法文书475份、整改通知书97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家,处罚企业6家,没收烟花炮竹非法违法产品390箱/件。

(二)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控方面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区三防办均及时转发有关文件,至12月31日为止发出“韶浈防”27份、“韶浈防办”39份、“韶浈防电”1份及“区三防办”发文35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及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韶关市三防工作十五条”,压实三防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监测预警、抓紧排查整治、加强值班值守。同时,要求辖区各镇(办)、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悟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三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深入到村(居)一级,确保我区各级三防工作做到上下一致、融会贯通、调度及时,以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梳理三防工作职责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及三防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区三防办积极与市沟通、学习,加强与各镇(办)、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在原有的《浈江区三防指挥部职责制度汇编(2017年修订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我区三防工作职责,重新修订制度汇编。目前已重新梳理《浈江区三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浈江区“三防工作十五条”实施方案》等共计21部规章、制度、方案,现已基本完成此次制度汇编的修订工作,下一步将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全区各镇(办)、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印发,进一步优化我区三防工作组织框架,明确和压实我区三防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职责。

三是扎实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行动

一是组织新韶镇、十里亭镇开展低洼地段群众防洪、防台风安全转移演练,并协调我区其他镇(办)开展群众安全转移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灾害,即按照预案,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会同、组织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及相关镇(办)到我区水利水电设施、山塘水库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行动;三是会同、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镇(办)对辖区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全面摸排,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排查工作,以及做好紧急转移群众避险准备;四是协调区城管局及相关镇(办)开展城市内涝、易浸区域安全检查行动,对积水点(丹霞大道北、碧亭路)进行了勘察并制定了维修改造方案,并对辖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内的雨篦子、窨井进行了排查,清理淤积堵塞,更换破损井盖。五是针对我区易受灾地区特殊人群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形成了管控台账,明确了相关联络工作责任人。在遇强降雨、强对流天气时,及时专业受灾特殊人群,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同时,区三防办督促辖区各镇(办)落实三防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山塘水库、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组织开展三防宣传工作和业务培训

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上,区三防办有关工作人员在西河全民健身广场向广大群众派发三防宣传物资,宣传自然灾害发生时,群众举报、自救等常识,从而提高群众三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6月28-29日,区三防办组织举办了2020年度全区三防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了市三防指挥部有关领导到我区授课,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等途径,对我区各镇(办)、区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落实三防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区三防办重新梳理了我区各镇(办)、各村(居)三防工作责任人,进一步压实我区三防工作责任。

在三防预警生效时,区三防办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镇(办)、村(居)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工作,期间,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多次亲自到区三防办开展三防值班值守及应急调度指挥工作。每逢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区三防办均安排专人对辖区各镇(办)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以确保我区三防应急调度指挥工作政令畅通,科学调度、高效救援,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建立三防工作“一张表”台账

6月份,区三防办积极与各镇(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区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汇总编制了《浈江区三防工作台账》,内容涵盖了我区山塘水库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削坡建房、城市易浸点、特殊群众人员临灾转移群众清单等8项三防重点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我区三防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做到了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三)森林防灭火方面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积极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及时转发、制定、发布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通知及预警信息,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2020年1-12月,我区暂未发现森林火灾事故,并在犁市镇附近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在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浈江区在全区各镇(办)共74个村小组(社区)位置点设立100余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各镇(办)将在近期防疫工作基础上,投入人力共1500余人次做好值守工作,依法集中保管(没收)群众携带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入山,同时安排适量人员定点蹲守坟墓山和集中祭扫区域,及时劝阻和制止群众燃放鞭炮、烧香烧纸钱、焚烧桔梗等各类野外用火行为。

二是全力做好全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试点工作。今年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将浈江区定位全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试点,期限在4月22日至7月22日,为期三个月。为了圆满完成省里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试点工作,区政府制定了《浈江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了全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6月10日组织各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和护林员在犁市镇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业务培训,6月11日正式开展排查工作,全区5个镇分10个工作小组开展网格化排查,区应急局和自然资源局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到排查不漏一村一组一山,使工作顺利进行,到7月11日已完成了调查摸底拍照信息上传工作,目前广东岭南勘察设计院正在完善各项排查资料和编写总结报告。

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和深度我区拓宽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群众,特别是抓好农作人员进山人员等的教育管理,强化村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据统计,今年春季,区财政投入12万元印制一批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全区共悬挂横幅(电子屏)420余条,张贴标语800余条,海报313份,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宣传单6万份、《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宣传单6万余份、《浈江区森林防火承诺书》5万余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单9万余份及宣传手册1万余份。禁火期间,各镇办也组织人员向社会广泛发布宣传,共张贴发放禁火令宣传单8.5万余份,公安和有关执法部门也加大执法力度,1月至12月共对10余名违规野外用火的人员进行了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四是推行网格化管理,狠抓督查落实。镇落实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片责任,做到每个镇有领导带班,每个村有领导巡查,每个山头及主要路口有干部和护林员值勤。全区设临时检查站(点)100余个,出动检查、巡查人员3600余人次。严格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火情信息和值班值守情况。区森林消防大队实行集中备勤,严阵以待,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确保火警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同时,加强督查力度,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区5个镇落实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双节”以及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间的工作情况进实地督查,对镇、村二级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强化了护林员的管理与巡山护林责任,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6月30日组织各镇办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全区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7月8日至9日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参加全市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各镇也相应组织了各行政村主任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培训;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积极组织森林消防大队开展集训。12月12日,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共70人,举办了一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为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情况

一是推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能有序开展1-6月,督促企业制(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应急部门备案12宗,并在9月份进行《韶关市浈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2份预案的编制,在10月底将征求意见稿发出;据不完全统计,1-12月,我区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30多场/次,参加演练人员约2000多人/次,各单位、企业悬挂宣传标语约120多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张),投入资金约10多万元。通过联合演练既检验了专兼职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又有效提升了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协调、救援等综合能力。

二是加大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力度。今年6月,我区按照“综合规划、就近疏散、因地制宜、一所多用、平灾结合”的原则,并根据避难场所创建工作要求,由应急局牵头,及有关部门配合,在辖区内的10个镇(办)中,风采办、东河办、十里亭镇已陆续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余曲仁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田螺冲街道办事处、花坪镇、犁市镇、乐园镇、 新韶镇7个镇(办)已选定地址正在创建完善中。通过应急避难场所的创建和管理,将不断提高我区综合防御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浈江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二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期间,区应急局相关股室协同市应急局在西河健身广场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并联同镇办和区减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在辖区广场、避护场所等地举办了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的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共10多次,参与群众1000余人,发放以宣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方面相关知识的小册子、宣传单、宣示牌等2000多册(份)、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20多条。通过宣传与隐患整治行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各企业单位更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亮点

(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以高压态势督促辖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年,截止12月31日,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共计派出执法人员1021人/次,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06家/次,共计排查安全生产隐患278条,已落实整改244条,出具整改通知书97份,共计罚款30.556万元。

(二)全面贯彻《韶关市“三防工作十五条”》。为贯彻落实有关领导关于全市“三防工作十五条”的指示精神,浈江区三防办(应急管理局)拟定出台了《浈江区“三防十五条”实施方案》(韶浈防〔2020〕11号),明确辖区各镇(办)、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我区三防形势安全稳定。同时,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出台了《浈江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目前正在着手制定《浈江区三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重新梳理《三防指挥部制度汇编合订本》等各项制度文件,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区三防工作水平。

(三)积极开展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试点建设工作。4月22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将浈江区定位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试点建设工作的两个试点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积极组织协调辖区5个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现已完成了调查摸底拍照信息上传工作,目前广东岭南勘察设计院正在完善各项排查资料和编写总结报告。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区中小企业数量较多,部分企业由于经济效益差,设备老化,又缺乏必要的技改投入,造成许多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存在。少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安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还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培训,安全意识不够强。

(二)三防应急救援力量有待提升。

我区有区消防救援大队、人武部应急连、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轻舟队等多支应急救援抢险队伍。但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分布比较分散,大部分队伍无固定集训、备勤营地,应急救援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较大,在出现险情时难以第一时间集中调度,多由镇(办)及地方村(居)工作人员直接赶赴现场调度指挥、疏散救援,应急处置不够科学、高效、安全。且我区应急救援抢险装备匮乏,部分装备陈旧、落后,尚未按标准配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浈江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两会”特别防护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三防、地质灾害防控等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职责,织密安全防范工作网格,切实保障我区安全形势稳定。

(一)起草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市安委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区安委办正在着手拟定浈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随后将呈区领导审定印发,区安委办将依据浈江区安委会工作要点督促、协调我区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编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目前,市安委会正在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我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浈江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完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排查整治方案

根据市一级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排查整治等工作方案。通过组织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力量,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实现全区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

根据市安委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区安委办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的工作方案。区安委办将督促、协调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辖区各企业推进落实,夯实我区安全生产基础。

(五)完善三防工作体系建设

区三防办将督促各镇(办)尽快加强“三防责任人系统”建设,细化、增加三防责任人人数,尽早达到不低于常住人口5%的标准;及时调整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和成员,细化、明确各镇(办)、各部门的三防工作职能;根据市一级三防指挥流程,尽快制定完善我区三防指挥流程,强化三防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工作,确保三防指挥高效运作。

(四)压实压细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

在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期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持续派出工作人员,每天对各镇(办)、村(居)森林防火检查点进行巡查督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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